(新加坡10日讯)博士男在一家银行汇款200万人民币要在中国置产,称因未被职员告知有关人民币管制的条例,汇款被退回,还折损4000新元(1万2000令吉)。
蔡先生(56岁,退休人士)30年前拿到博士学位后便移居狮城,他受访时表示,今年一月份左右特地飞往中国看房产,最终决定投资南方一处某超级市场内的店铺,估计要价200万人民币(120万令吉),当时就立即支付了订金且还领了房产认购书。
当时碰上发展商推出的促销计划,只要在1月30日前将余款支付,就可获得16万人民币(9万6000令吉)的回扣。
广告“我回国后赶紧到榜鹅一带的中国银行办理汇款手续,由于这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我还一再地向柜台人员确认,所需附上的文件和注意的流程,他们当时不断向我保证说曾经帮顾客做过买房汇款,只要出示房产认购书即可,我也就相信了。”
蔡先生为了要在中国置产而要汇款200万人民币回中国。
蔡先生说,他在1月22日到银行把近200万人民币的汇款转到中国,不料巨款却在3日内被驳回。
“当时他们仅通知我说我的钱到了中国,却无法转到发展商的账户,因此汇款被退回。”
他解释,事后他透过其他管道得知,汇款之所以被退回是源于中国政府于2010年就已发布声明管制,不让人从海外汇大笔人民币回中国。
“由于汇款期限将至,我只好再透过银行将巨款转换成其他的货币,再转到中国发展商手上,虽然是得到了16万人民币的折扣,但我也额外多支付了兑换率差额和服务手续费用,加起来约4000新元。”
银行发罚款通知
博士男事后向银行追讨责任,却称反收到罚款通知。
广告蔡先生针对事件向银行上诉。
“他们说我早已同意了汇款条规上的相关条文:’银行、海外通汇行、代理行及其相关雇员不承担任何汇款内容的残缺、误译、汇款传递或支付过程中的中断、遗漏、疏忽、错误或延误,或其他任何责任’,不能向银行追讨责任。”
他说,后来接到追讨罚款的简讯,但却还在厘清为何被罚款一事,担心被扣款将账户关闭。
银行:会积极跟进
针对此事,中国银行发言人表示在收到该客户反馈后,已第一时间积极跟进处理,并向客户说明。
“银行职员在办理该汇款时,严格遵守银行汇款业务操作流程,符合新加坡当地监管要求。”
Post in: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