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来新加坡务工人员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2019-08-08 16:09

中国来新加坡务工人员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近期,大使馆接到多起中国来新加坡务工人员求助。

经了解,多数求助者系轻信在中国的劳务公司或个人不实宣传,缴纳中介费后来新务工,

因工资、工作性质、工作生活环境与预期不符,与新方中介、雇主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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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关于外籍务工人员的法律法规较为严格。

关于中介费。新加坡《雇佣中介法》规定:

新加坡中介收费按照雇主与务工人员所签订的合同期限确定,

一年以内不超过1个月工资,一年以上最高不超过2个月工资。

如雇主在6个月内单方面中止合同,新方中介应退还50%中介费,

但如存在下述情况,新方中介可不退中介费:

(1)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已完成或工作期限届满;

(2)雇主超过六个月解除合同;

(3)务工人员自愿解除合同或擅自离职。

在中国交的中介费不在新加坡法律保护范围内,务工人员可通过与中国中介沟通,

或向中国当地商务部门投诉反映,或提起法律诉讼等途径寻求解决。

关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新加坡《雇佣法令》《外籍劳工法案》 规定:

劳资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通知期合同有规定的按照合同规定;

未规定的,按在雇主处实际工作时间确定:

(1)不足26周的,通知期为1天;

(2)超过26周不足2年的,通知期为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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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过2年不足5年的,通知期为2周;

(4)超过5年的,通知期为4周。

如雇主拖欠薪水(含工资或加班费),符合以下条件可向人力部申请追讨:

(1)合同符合《雇佣法令》规定;

(2)如已离职,必须在离职后6 个月内提出申请;

(3)只可追讨申请之日之前不超过12个月的薪水。

外籍劳工只能从事工作准证上列明的工作,且只能为准证上列明的雇主工作,不得从事兼职。

外籍劳工被解雇后,在新加坡合法停留期为劳务准证(WP)7天,工作准证(SP)1个月,就业准证(EP)3个月,

停留期内如无新加坡人力部许可,不得从事任何工作。

新加坡外籍务工人员管理部门

新加坡人力部:18 Havelock Road,咨询电话:+65-64385122。(负责工资、休假、解雇等劳资纠纷以及工伤索赔咨询;

劳务准证(WP)的签发、更新和取消等投诉咨询)

新加坡外籍劳工中心:62 Rangong Road,求助热线:+65-6536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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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劳工处理雇主拖欠工资、住宿和医疗条件不足及工作环境恶劣等方面的投诉,

办公时间:周二至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5点,周六和周日上午11点到下午3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