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私放烟花第一案以罚款结案,评论:不要和官方抢特权
昨天,新加坡一起私放烟花的案件等来了最终判决...
54岁父亲带儿子到组屋草地上非法燃放具爆炸性的烟花,结果双双落网被控,父亲被判罚款5000元,儿子则可能面对缓监的刑罚。这也是新加坡第一起因私放烟花被治罪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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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
去年11月6日晚上7时40分,武吉巴督一对父子阿拉嘎班(清洁工兼保安)和哈里帕拉山到住家附近的武吉巴督西6道第194座组屋旁的草地放烟花,烟花喷射至约10层楼高,在空中爆开,历时约两分钟。
一名在家看电视的居民听到爆炸声,看见窗外的烟花,过后窗沿满是烟灰,他立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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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父子随即被捕,之后各面对一项抵触危险烟火法令的罪状。
最终,父亲被判罚款5000元;儿子因19岁,法官要求提呈缓刑监视报告,一旦适合,他将被判缓监,案发时18岁,现在刚从工教育学院毕业等著服兵役,法官将在4月16日作出裁决。
案情显示,居民报警的同时,另一座组屋的居民也发现烟花,赶紧用手机录下过程,该视频昨天也在庭上播出,可清楚看到烟花就在组屋旁绽放,火光四射、耀眼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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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是明令禁鞭炮的,根据新加坡《危险烟火法案》规定,任何人不得拥有、燃放危险烟火制品。
违反规定者一旦被定罪:
1、持有鞭炮,最高罚款5000新币,或半年到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2、燃放鞭炮,可以罚款2000新币到10000新币,或半年到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屡犯者还可能被施以最高6鞭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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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烟花对新加坡来说,是纯粹的官方特权...
是名副其实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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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一切都是为了环境...在岛上一定要老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