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雇佣法修正案即将在4月1号生效。那么,新的雇佣法有几大变化,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呢?
01
专业人士和经理级别以上劳动者
将享受雇佣法的法定权利
新加坡雇佣法之前对于专业人士、经理以及文职雇员(以下简称PMEs)的保护很有限,而且月薪高于4500新币以上的专业人员、经理和文职雇员不受雇佣法保护。
广告这个限制取消后,意味着所有这些人士也将享受雇佣法规定的法定权利了。这些关键法定权利包括哪些呢?带薪年假、病假、住院假以及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等等等!这项修改将使新加坡的 PMEs 43 万人受益。
信息来源于新加坡人力部官网
需要敲黑板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产假!往往新加坡的劳动合同不会明确产假的内容,那么对于作为外国人的PMEs来说,很有可能没有雇佣法规定的12周法定产假。
据我所知,一些外国人在生完孩子两个月后就回去上班了,就是因为薪水超过了4500新币,生的孩子也不是新加坡公民(孩子是新加坡公民可以根据 Child Development Co-Savings Act 享受16周产假)没有办法享受法定的带薪产假。所以这项修订,将使许多外国人PMEs在产假方面不再被排除在雇佣法法定产假之外。
广告另外,受雇佣法保护的员工,在公司转让某一业务时,相关的劳动合同应自动转让至新的公司名下。以前,对于不受雇佣法保护的员工来说,公司业务转让意味着合同终止。以后PMEs也受雇佣法的保护了,雇主如果转让部分业务,相关的PMEs员工的劳动合同也将自动转移。
02
解决劳动纠纷的机构
目前,有关非法辞退员工的纠纷是先在MOM(人力部)或者 Tripartite Alliance for Dispute Management 解决。如果他们解决不了,则可以提交至劳动特别法庭(Employment Court Tribunal,简称ECT)来处理。新的雇佣法实施以后,所有劳动争议将统一由劳动特别法庭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解雇“的定义也将扩张,原来雇佣法中的”解雇“仅仅包括雇主解除劳动关系,无论是否有原因或是否给员工通知期。新劳动法将”解雇“的定义扩大到包含”劝退“的情形,即雇主强迫下员工主动辞职的,只要员工能够证明他没有自愿辞职,则构成雇佣法中的“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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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门槛降低
目前,雇佣法规定,只有两类员工可以享受1.5倍的加班工资,一是工资不高于4500新币的workman(靠劳力工作的员工);二是工资不高于2500新币的non-workman(非靠劳力工作的员工)。在大学毕业生平均起薪3400新币的新加坡,这个分类可以说基本上把新加坡的白领都排除在外了。
新的雇佣法将把这个门槛降低,薪水不超过2600新币的non-workman也可以享受加班工资了。虽然只是小小的变化,总归是往更好的方向发展了。
总体来看,新的雇佣法
最重要的变化就是第一项修改了。
这也显示了新加坡雇佣法
将慢慢注重保护劳动者的趋势。
广告作者简介:
于岚,新加坡Duane Morris & Selvam LLP资深律师。Duane Morris是一家拥有100多年历史,全球29间分所,800多名律师的美国国际律师事务所,Duane Morris & Selvam LLP作为其在新加坡的合营律所,多年来被认为是新加坡公司金融和争端解决领域的杰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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