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放火表罪成立 被告求法官 快快判死刑

2019-08-06 14:29

(古晋29日讯)闯入一民宅杀人放火,导致3死1重伤的被告,今日在高庭被判表面罪名成立时,立即要求法官快快判他死刑!

被告乌林布格(43岁)当庭的此项求法官拉宾丹速判死刑的要求,令法官感到不可思议,谕令被告先返监狱想一想,在今年2月22日出庭抗辩。

有关被告今日在高庭要求法官速判其死刑时,情绪显得失控,政府委任的被告律师威马朗立即给予劝阻,并提醒被告是面对3宗谋杀案控状,罪名成立唯一刑罚将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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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白衣白裤者)求法官速判死刑不果被押出法庭准备带往监狱。

被告还是处于情绪不稳定状况,一度坚持要法官立即判他死刑;此举也让提控他的副检察司菲拉尼感到惊讶,事后声称办案多年,还是头一回碰上抵触谋杀案被告在庭上求法官速判死刑。

此案被告是被控2017年1月22日下午3时许,在马当路8里巴马英达花园某住宅,谋杀3人,即达勿(64岁)及妻子诺艾妮(62岁),以及他两的孙女婿莫哈末德祖(23岁),抵触3起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被告同时也持械企图谋杀在场的另一人哈山(36岁),导致对方重伤,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

当被告手持一把巴冷刀在行凶后,还放火烧屋,就逃入附近丛林里,消拯员赶抵现场,被放火的半木屋子已烧剩洋灰柱子,警方在事

发当晚7时30分左右,成功在丛林里逮捕被告,并起获巴冷刀凶器,被告一直留在监狱待审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