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外国人在新加坡工作,需要持有相关的工作准证:WP/SP/EP。但是有一类人,并不需要持有这些工作准证,手里只要有一封信,就能工作。那就是人力部签发的LOC(Letter of Consent)。今天,就来说说这封信。
LOC信,是人力部发给特定人群的在新加坡工作的凭证。目前只有两类人可以获得:
1.持有LTVP/LTVP+准证的新加坡公民/PR的配偶
2.持有DP准证的EP/Entrepass/PEP家属
注意:
1.持有DP准证的SP家属,不能申请LOC工作,需要单独申请工作准证
2.LTVP/LTVP+/DP准证持有人,申请LOC时,剩下的准证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
3.LTVP/LTVP+/DP准证持有人,必须拿到工作offer才可以申请LOC
谁来申请?
1.雇主
2.劳务中介
注意:必须拿到LOC才可以开始工作
LOC有效期多久
1.与雇主申请时所注明期限有关
2.与LTVP/LTVP+/DP准证期限有关
3.LTVP/LTVP+/DP准证取消,则LOC亦失效
4.从所申请公司离职时,LOC失效
LOC权利
1.可以直接工作,不必再单独申请工作准证
2.持LOC工作,不占用公司人头配额和外劳税
申请过程
1.雇主公司或者劳务中介登录人力部EP Online系统,填写表格,提交所需材料(具体材料因行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大家不必担心,雇主或劳务中介会索要)
2.7个工作日之后,检查申请状态(Approved/Pending/Rejected)
广告3.通过之后,登录EP Online系统,打印L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