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入境和离境
根据移民法规定,非法入境或者非法离境者,将被判以最高6个月监禁,并被处以至少3下鞭刑(鞭刑为可选刑,可以以最高6000新币的罚款代替)。如若再犯,将被处以2-5年的监禁,并被处以最高10000新币的返款,同时还要被处以鞭刑。给非法入境者提供帮助者,将被处以6个月-2年的监禁,并且至少3下鞭刑(鞭刑为可选刑,可以以最高10000新币的罚款代替),或者是最高6000新币的返款。
在这里插播一下关于新加坡的鞭刑。都有哪些人是可以免除鞭刑的呢?一是女性免除,二是年龄超过50岁的免除,三是一些有特殊疾病的,诸如心脏病,会免除鞭刑。听说一鞭下去,“血肉横飞”,政策君听完整个人都不好了,在新加坡一定要守法啊。
广告二.逾期逗留
根据移民法规定,逾期逗留按照非法逗留时间分为两种程度的惩罚。一是逾期逗留在90天之内的,将会被处以最高4000新币的罚款,或者最高6个月的监禁,严重者两罪并罚。二是逾期逗留超过90天的,将被处以最高6个月的监禁,并且至少3下鞭刑(鞭刑为可选刑,可以以最高6000新币的罚款代替)。
三.收容非法逗留者
上述的非法入境、逾期逗留者,如果有人为其提供住处食物,或者是有其他帮助其躲避逮捕的行为,都将被处罚。具体情况又分为三类:一是明知对方有违反移民法的行为;二是漠视对方是否有违反移民法的行为;三是因为粗心而没有确认对方是否有违法移民法的行为。
为什么要分得这么详细呢?根据移民法规定,认为前两者有故意行为,所以处罚会更加重一些:要被处以6个月-2年的监禁,并且极有可能被处以最高6000元的罚款;而第三种行为的处罚相对来说要轻一些:最高6000元的罚款或者是最高12个月的监禁,或者两罪并罚(由长官量刑决定)。
(信息来源:新加坡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