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假约喝酒,真下药抢劫!男子被指下药让迷晕女歌星后,带她去“开房”,趁机偷走她价值超过3400元(1万2000令吉)的财物。警方过后逮捕男子,今天将他提控上庭。
警方昨天发文告指,一名55岁男子因涉嫌用毒药蓄意伤害他人和偷窃被捕。
广告据本报了解,女受害者来自中国,自称歌星,周二(23日)晚上10时许于建安大厦(Peace Centre)认识这名男子。男子随后约她到芽笼34巷的咖啡店喝酒,三杯下肚后,女子醒来时赫然发现自己在酒店房间内。
勿洛警署警员接手调查后,当天稍后在金皇商业大厦(SultanPlaza)逮捕男子,并从他身上起获现金、数台手机和一些珠宝首饰。
男子哈斯兰今天在偷窃罪名被控上国家法院。根据控状,他前天半夜12时17分左右,在芽笼路门牌586的合和旅店10号房内,偷取受害者一台价值约1400元的黄色iPhone 8 Plus、一台价值约1200元的黄色iPhone 6 Plus手机、一条价值800元(2400令吉)的银色链子,以及60元(180令吉)现款,被窃财物总值超过3400元。
警方文告也说,男子涉及数起发生在本月17日至前天的类似案件。
警方也将继续调查他如何下药迷晕受害者。
根据刑事法典,用毒药蓄意伤害他人一旦罪成,可被判长达10年监禁,以及罚款或鞭刑。
若偷窃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最高7年监刑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庭上神态自若,嫌犯将继续还押勿洛警署一周。
嫌犯哈斯兰今早被控后,法官下令将他还押在勿洛警署一周,案展11月2日再度过堂。
广告法官还说,下次过堂时如无需再还押,他将可保释外出。
嫌犯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今早身穿白色Polo衫,当通译员向他念出控状时,他不时微笑,当法官说还押一周时,他也神态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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