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加坡一名23岁国民服役警员头部中枪不治身亡!
据了解,这名国民服役人员在9月3日早上8点,从军械库领取了自己的枪支。
在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他在乌鲁班丹路300号的保卫指挥处被发现头部中枪,而配枪则躺在他的身侧。
他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被紧急送院。但因为伤势过重,于今日不治身亡。
至于他为什么死亡,到底是自杀还是另有隐情?警方还在调查中。
这是少数国民服役人员受枪伤死亡的案件。但辅警使用枪支自杀的新闻却有几例。
(图为辅警)
在2011年12月,VivoCity商场男厕所也发现有一名辅警开枪自杀。
在2010年8月9日,一名辅警在新加坡樟宜监狱瞭望台值班时,以冲锋枪自轰,当场身亡。
在同年5月31日,一名39岁的已婚辅警,也在下班前于裕廊企业路的AETOS保安管理公司的厕所内开枪自杀,当场毙命。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这类案件都发生在警察或辅警身上,而很少听说发生在军人身上?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警察荷枪实弹机会多,而且可以独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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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军人荷枪实弹机会很少(唯有在实弹打靶的时候),而且军队打靶时弹药管制很紧,都是临上靶场才发弹药,而且一上靶场就全部打光,不可能让任何人单身提着上膛的步枪离开打靶场。例如上厕所,枪当然不能离手,但肯定不会让你带着弹药上厕所,那么就少了很多动手的机会,即便要动手,肯定也很快被人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