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17岁少年持刀强奸53岁阿嫂

2019-08-01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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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 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事情发生在去年年底的一个深夜,53岁的妇女前往北部一个组屋探访朋友,谁知竟遭遇梦魇!

当她抵达组屋时,17岁的被告(施姓少年)与两名22岁的同伙突然出现,还用菜刀架著阿嫂的脖子,

从她身上抢走总计数百元的现金、手机和香烟。

谁知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抢劫得手后,被告竟然色心大起,

拿着菜刀威胁妇女就范,还对她直接霸王硬上弓!

阿嫂在过程中受伤,事后将他们报警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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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随后很快落网,据悉其22岁的男性同党还涉及毒品。

目前被告少年共面对包括抢劫、偷窃及强奸罪在内的三项控状。

抢劫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少5年,最长20年,以及打鞭至少12下。

而抵触刑事法典379(偷窃)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七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对监禁和罚款或鞭刑。

根据刑事法典,被控第375节“强奸”条文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20年,也可能被判罚款或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真的不是唬人,一鞭子下去有的犯人会疼得小便失禁,有的会直接昏过去!三下就休克!

受过鞭刑之后的伤口大约要一周至一个月之间才能痊愈,但是伤疤是几乎无法消除的。

亲历者曾回忆说:“我已经吓得不断抖动,就像一片树叶。然后我听见鞭子呼啸,就像木板打在一面墙上。

一秒钟后,我觉得刑鞭咬进了我的屁股里。我嚎叫、挣扎,好像一只疯了的动物。

当时我想的就是‘跑’,如果我没被绑住,一鞭能让我跑一英里……鞭子一下一下抽下来,一分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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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鞭打完,我头昏眼花,瘫在刑架上。我流血的屁股疼得直抽动,好像著了火。”

而强奸,正是40种强制实行鞭刑的罪行之一,其他强制鞭刑的罪行包括非法走私或贩卖毒品、

非法贷款(协助债主骚扰债务人也一并同罪)、非法入境或签证过期非法滞留90天以上等。

有人说鞭刑太过残忍,应该革除,但新加坡之所以能成为现在这样治安第一的国家,鞭刑可以说是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