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带伪钞嫖妓 辩称教学用,上诉遭驳回

2019-08-01 04:07

伪造两张100元钞票嫖妓辩称是教材,数学教师上诉称两张钞票素质差到称不上伪钞,法官斥完全不可信,反问为何不使用“大富翁”玩具钞?

媒体《新明日报》之前报导,中学数学教师王文明(44岁,译音)被指在2015年8月3日去找开心时,使用两张100元假钞给了越南女,他经审讯被定罪,去年11月被判坐牢3年。

被告针对罪成和判刑提出上诉,高庭今早审理,代表被告的王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贝旋以他的教学计划为证,辩称他在案发期间确实有意教导货币兑换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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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也以校方文件为证指,学校当时正要举办“数学日”,准备日恰逢他提取真钞用来复印成涉案伪钞的同一天。

法官就此提出质疑,谁会制造伪钞来教学?为何不能使用“大富翁”(Monopoly)的钞票或外国钞票?

辩方回应称,尽管这做法听起来很笨,但考题跟100新元的兑换有关,而“数学日”的主题是SG50,他才选用背面印有各制服团体的100元大钞,认为可以引起学生共鸣。

辩方也称,被告以家中打印机复制的两张钞票,质感差到越南女到超市消费时,收银员一摸就知道钞票是假的,根本称不上是伪钞。

(意示图)

但控方反驳,是否构成伪钞在于“仿”,而不在于“真”,法官也认同辩方的说辞根本不可信,驳回了被告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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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控方也指出,被告在录口供时曾称,他是因为好奇,想“做实验”看是否有人会发现两张钞票是伪钞,这也因此显示了,被告其实知道伪钞在钱包里,而且有意图使用。

不过辩方律师却辩称,从被告的语境看,他想在课室里“做实验”,看学生是否能辨认真钞和伪钞,并不知道把假钞交给别人的行为就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