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接触色情网后,小哥哥按捺不住性好奇,竟在看了电视播放的“床戏”后,有样学样污辱年仅10岁的妹妹,之后的半年里每隔两个月就污辱妹妹一次,昨天被控4项强奸及4项非礼。
根据媒体《联合晚报》报导,这起案件发生于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发生,地点是裕廊的一个组屋住宅单位,由于被告和受害人是亲兄妹关系,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只知他是一名华族少年。
案件中的被告目前16岁,是一名理工学院的学生,住在外公外婆家,受害人则已15岁,与父母同住。
广告被告共面对4项强奸和4项非礼妹妹的罪状,控方以其中两项加以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昨天认罪后,法官要求提呈缓刑监视的报告,案展7月9日下判。
根据案情,被告原本和妹妹以及父母同住。 2013年,年仅12岁的他在互联网上接触到色情网,最初感觉恶心,但最后产生好奇心。
之后,他不断浏览色情网,也开始每隔两个星期就自慰一次。最终,他很想“学着做”在色情网上看到的画面,于是对亲妹妹起了歪念,也自信妹妹不会告发她,就开始污辱她。
2013年9月,兄妹两单独在家看电视节目,被告看到电视播放着“床戏”后突然性起,就把妹妹叫进房里说要与她尝试一些东西,还威胁妹妹说如遵照他说的就会向父母告发她偷使用手机一事,妹妹只好答应。
接着,被告就污辱了妹妹,直到妹妹喊痛和不舒服才停止,他叫妹妹离开房间后,自己在房里自慰。
之后,他又在2013年11月、2014年1月和3月3次强行和妹妹发生了关系,几乎是每隔两个月就污辱她一次。
母亲大义灭亲报警
被告非礼妹妹被母亲发现,立刻“隔离”他们,让他住进外公外婆家,岂料他回家一年多后,又对妹妹毛手毛脚。
根据案情,被告的母亲在2014年发现被告几次抚摸妹妹的胸部和私处,她当时没有报警,但安排儿子和女儿分开住,同时安排儿子接受辅导和关怀中心(Counselling and Care Centre)的辅导。
那时候,母亲安排被告住进他外公外婆的住家,妹妹则与父母同住。
被告接受半年的辅导后,情况有所改善,父母允许他回家一起住,但为了避免重犯,他们设定了一些家规,父母也贴身监管。
但被告在2016年2月开始对妹妹毛手毛脚,每隔两个月就非礼她,控状显示他在2016年2月、4月、6月和8月,前后4次在家里以及外祖父母家里非礼妹妹,她当年还未满14岁。
分开住和接受辅导都阻止不了儿子性侵妹妹,母亲最后大义灭亲报警。
被告庭上认错向妹妹道歉,两人目前分开住,被告正接受精神和心理医生的治疗,母亲泪洒公堂求法官轻判。
被告昨天在父母的陪同下出庭,他认罪后表示“我所做的是非常错误的”,他希望可向妹妹道歉。
他的母亲庭上哭着透露,被告目前是一名理工生,在学校的表现正常,他同时在接受国大医院和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的精神科以及心理医生的治疗,希望法官会轻判他。她也说妹妹同样在接受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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