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是按月算的,哪能按照30天算,否则有31的月份难道要多交房租不成?2月份难道可以少交2天房租?
聪明都用到这种斤斤计较上面,真的是败人品。
如果非要算的这么细,楼主应该按比例补上4月30号的钱,同时住到31号的凌晨才走。
本人在新已有5年多,一直在租房,各种极品房东也是有见过的。
最近碰到的房东,她们才来新,租了整套,成为二房东后,将2间普通房外租,
自己住主人房,合约上说,最少住三个月,搬家的话,需提前一个月通知。
4月30日我搬进,6月27日,我跟房东说,需要在7月底搬走,她说可以。
我找了间7月31号搬入的房子,交了押金后,总算踏实了。
房东突然跟我说,可不可以早点搬走,因为有房客需要早点搬进,我当然说不行,我也没地方搬。
她又说可不可以多住几天,有房客可以晚进,那我岂不是两头交钱,我也说不可以,说明了我新租的地方从31号就开始算钱了,我多住你这多一天,我还得多交你钱。
然后她说,你4月30日进,应该7月29日出,我一气,就说,行,我29号搬。
但我很不爽,感觉她为了自己的不受损失,就不管别人是否有损失,还有脸跟我说早走晚搬。
房东也没啥大错,作为房东来说他也不想空屋子亏钱,或者新房客要求那天搬进来,所以来跟你商量下能不能早搬或者晚搬。租房就是这样,不可能前前后后卡着时间来,算好时间的话其实也亏不了多少
就我个人来说,貌似我们只有一次是前边租约到期当天就搬到了新屋,但也是因为时间刚好合适。最长的有一次我们多交了10天的房租,就是因为旧房子要卖了,我们要早搬几天对旧房子的二手房东也不公平,新房子这边人家不能等,所以只好大家只好各退一步。事实证明,虽然多交了10天的房租,但我们跟二房东相处很好,后来又一次搬家的时候我们一起去合租了一整套。合适的房子和合适的合租人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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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umvp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