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请有经验或者办理过遗嘱公证的回答。
猜来猜去就免了。
谢谢各位。
你比我早来,请多交流指教
没问题。
因为老公病的严重,所以他坚持要立遗嘱,我也不明白这边的法律
他这样做也算对你负责,是个好男人。病重?应该是暂时性的吧,熬上一段时间等病好了再好好过日子。
现在好些了,遗嘱是在手术前的一个星期立的,当时怕出意外,能问你现在是拿家属准证了吗
你先生立遗嘱给你,也是因为健康原因吗?冒昧了,
不是的,他是为了表真心。我3月份LTVP下来,先拒后申诉成功。你的情况ICA考虑的是看你老公是否有经济能力养活你,还有你们之间关系的稳定性。既然你老公现在不能工作,那么只好你先出去找份工作,然后把此信息传递给ICA,对了,如果你打算长久呆在新加坡,最好买份医疗保险保意外,让ICA看到你愿意留下来的决心。如果你真的打算等到89天签证到期才去重新申请LTVP,那么在申请完之后你必须回国或出境。
我三个月,他们说没有家属卡找不到工作的,可能还有配额吧,还有遗嘱的律师费280新币,你花多少啊
你是公民还是什么身份啊
我听过958新传媒广播谈过这个问题:1。通过律师见证,你立遗嘱。2。你在2个人面前立遗嘱叫他们(她们)作你 ...
谢谢分享。
你谈到的这两个条件都已经做到了。
之前翻阅过新加坡的法律,忽然有天发现“新加坡法律规定,遗嘱必须公证才有效”。这里主要想确认一下。
那么,是不是有律师见证并签名在遗嘱上就表示已经被公证了?因为脑子里的概念还停留在国内的思维上老是认为公证是在公证机关办理的。
见笑。
我先生8月份去律师楼立的遗嘱,在珍珠大厦6楼,遗嘱过后15天内受到一个部门的来信,好像是法庭专门接收遗嘱的地方,说是接到我们的遗嘱通知了,但是,律师讲,将来要执行遗嘱,必须要请律师到法庭,需要法官开出的执行令,才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