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到,真是无奇不有的。
[em06]
安全起见还是从国内想办法吧,这边是无路可走的。
[em09]我在新加坡定居稳定后,我的未婚妻在2004年来新加坡看我。 谁知道, 当时他申请不到护照, 情急之下,用他妹妹的护照来新加坡。 我并没有留意。 结果,他的签证到期了,忘记去延期。 当时真的事忘记了。 结果, 我和他一起去移民厅解释。 移民厅接受了解释, 却要我老婆留下十个指纹作记录。现在,我们要结婚了,他也申请到了自己的护照。 可是上面的这个纪录,会对他照成不利吗? 我们恋爱了很长时间。也分开了很久, 为了以后生活能好一点,我们都很努力。众位,你们能给点建议和帮助吗?? 我们夫妻真得很感谢
哈哈,看到好多天才啊,但是那些办法都不好,我有一个非常好的哦,看好了
首先,你老婆不能再换回新的护照,那样非常之麻烦有欺骗政府之嫌(就是说你们当时只是和政府解释你们延期的问题,而不是说护照也是假的,如果你们当时就解释了护照问题,说得清清楚楚,那后面基本不要看了,没有必要了,我说的是如果没有解释护照应该怎么做。)
然后,你老婆只能永远拿她妹妹的护照,所以人和指纹都是可以对上的,没有涉及到欺骗政府,申请应该没有大问题,既然延期也解释过了。
问题是,如果拿了妹妹的护照很容易有个问题,就是老婆的学历之类的公证都得是用妹妹的来做,这个和老婆的不一样对么,那就马上走后门咯,买通当地公安局,留下一个记录,说你老婆曾经用过那个名字(老婆的真名),现在是这个名字(妹妹的名字),这就可以解释护照和学历名字不一样的差异咯,运气好应该可以这样说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