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倒也未必,没有有效的业主委员会很多情况下是因为开发商本身就有物业公司,他不想让业主把自己的 ...
按道理来说,当家做主的是业主,只要业主委员会通过决议,物业公司不管是开发商旗下的还是什么地方来的,该滚蛋就应该滚。但是实际操作的时候很难有法律(立法和执法)撑腰,所以搞不过物业公司。为什么没有法律撑腰,就是因为政府希望屁民服从管理即可,老想着当家做主,万一以后想让我党滚蛋这可就麻烦了。
似乎新加坡公寓都有屋主参与的管理委员会,每年有例会,之后有信通知屋主有关公寓相关事项。
公寓每月管理费的分配情况,多少是日常维护,多少是进入翻新资金账户,累计翻新账户已有资金,预计翻新资金缺口有多少......
1。屋主怎样知道这些资料,
2。卖方中介又怎么获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