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有理
事实就是如此,那有那么多为什么。而且,ICA有什么立场去通知中国政府其公民拿了他国护照阿,不纯粹多管闲事吗
你自己有先例证明吗?没有的话,不要说”事实如此“这样的话。先例中必须也是其中一个护照是中国的(不要给我什么英国、澳大利亚双国籍的例子)。”ICA有什么立场去通知中国政府其公民拿了他国护照阿,不纯粹多管闲事吗“我可没这样说。你自己再读一下我的回复评论。我只是说,对于从中国法律上已经失效的中国护照,ICA是不是还认可,这我们都不知道。官网上没有明确的说法。
当然有了,我认识的一个PR就是拿中国和加拿大护照两本都有REP, 回国就用中国护照,去其它地方就用加国护照,都10几年了。两本护照都renew过两次了。所以说啥事别自己想当然。
这种操作也行啊?这种操作也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