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先生说与友人到新山购买的米、鸡蛋、食用油皆被没收。
一名新加坡网民在社交网络脸书呼吁新加坡人不要到新山购买食品,以免被马来西亚海关没收,并指这是当局的特别行动。
广告对此,柔州关税局主任南利澄清,关税局并没有在斋戒月期间展开特别取缔行动,只是根据马来西亚法令,统制品一向来都是不能携带出国。
根据1961年统制品法令下宪报的10种物品,包括糖、面粉、食用油、水泥和熔渣、汽油、电油和所有等级的车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软钢圆棒、鸡及肥料。此外,政府津贴的白米也不能带出。
另一名狮城客庄先生(46岁,自雇人士)日前也遇同样状况,他透露和朋友6月2日到新山购物,回程时在我国海关遇阻。
当庄先生询问海关人员有哪些产品不能带出马来西亚,对方出示了一本禁令册子。
“整本册子都用马来文书写,我们怎么会看得懂?此外,我认为也应该将禁品的告示贴在超市,这样我们才知道哪些产品不可带出马国,不必花冤枉钱。”
广告庄先生指出,过去8年来,他平均每周会到新山2至3次,但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
庄先生也表示当天看到的没收品中,包括了不在上述统制品名单内的奶粉。
对此,柔佛州贸消局局长诺聂曼表示,海关人员或对商品是否有政府津贴感到混淆,若被没收商品不属于政府津贴的统制品,相关人士可安排取回,海关不会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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