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家求职公司跟你说如果你敢报警给公司惹麻烦,需要赔上一千块新加坡币,你会怎么办?你会怎么想?不用担心!因为这样子的狗屁条款在新加坡根本行不通。
新加坡有一名妇女上求职网站找工作,付了250元后指对方收钱不做事,想求助警方时才发现公司合约中的怪条例,但她还是“敢敢”报警。
陈女士(48岁,行政人员)也联系了本地的报社说,她在去年4月找工作时发现一则广告,有公司要以月薪2500元聘请行政人员,她联系对方,按指示到丹戎巴葛的办公室面试。
广告抵达办公室后,她发现该公司经营的是招聘网站,她必须支付250元的费用,才能通过网站把履历表发送到要招聘人的公司。
根据这位当事人陈女士的说法,对方还大力推荐自己公司的服务,声称与多家公司有联系,而且保证一定会找到工作。 “他们还说,如果找不到工作,250元可以退回。”
求职心切的陈女士,当时只想尽快找到工作,没想太多就交了钱,回家等消息。怎么知道,过了几个星期,她依然没有接到任何来电或通知。
“这位陈小姐也过后好几次找上门,要求退款,但是怎知道他们拒绝退钱,一直想把她打发走,要她一等再等,却一直都没有下落”
指对方收钱不做事,陈女士要到警局报案,仔细翻看之前所签署的合约时,赫然在密密麻麻的条文中,有这么一个怪条例。条例写道:“如果签署人向警方报案,对员工造成困扰、扰乱业务或违反条款和条件,签署人必须偿还公司不少于1000元。”
陈女士说,她读到这则条例时,有被威胁的感觉,她觉得报警是小市民的权利,所以最终还是这么做,并向新加坡消费者协会投诉。
“我不希望其他人步我后尘,只想警惕求职者多加小心。”
但是根据新加坡消协指出:竟然有高达8人投诉这一间公司
广告附上个新加坡消协的网址给大家:https://www.case.org.sg/
去年至今有八人投诉公司,消协提醒公众,签署任何文件之前,一定要细读条文,保障自己的权益。
陈女士说,她找上公司投诉时,在公司外遇到了其他跟她一样付钱求职的人,其中还包括一名付了600元找工作的客工。
消协受询时表示,消协自2016年至今,接获八起针对同一间公司的投诉。消协劝请求职者,找工作时要多了解这类招聘公司的营运模式,以及他们所提供的服务,不要轻易签署任何合约。
此外,求职者也应该细读合约里的条例,熟知附带条件后再做决定,特别是需要预先付钱的时候。
公众有问题可拨消协热线61000315投诉、上网备案,或到锦茂路的消协总部寻求援助。
律师:报警赔钱法律无效
本地的律师也大方表示,“报警需偿还1000元”之类的条款属于“惩罚条款”,在本地法律上根本是无法执行的。
(所以如果有任何网友也遇到类似情况,请不用担心,这都是吓唬人而已)
广告律师表示:公司要索取任何赔偿,他们必须证明索赔是有根据及合法的。
在新加坡,人人都有向警方报案的权利,公司无权阻止任何人报警。
律师也认为:该公司列出这样的条例是要起威慑作用,让求职者打消报警念头。 “如果公司无法提出任何依据,只是‘凭空开价’,这类的条款只属于‘惩罚条款’,在本地法律上是无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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