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司老板被控向外劳收取回佣和没有支付他们薪水。 35岁被告陈泉是本地永久居民,他是一家工程公司的董事以及一家铝金属公司的董事经理。
被告总共面对21项收取回佣,以及45项没有支付薪水的控状。控状指被告向21名外劳共收取超过6万4000元的回佣,以作为公司雇用他们的交换条件。
广告(意示图)
被告没有支付给工人的薪水则超过3万2000元
被告收取回佣的罪名如果成立,每项控状将面对长达2年的监刑,或罚款高达3万元,或两者兼施。
没有支付薪水的罪名则每项控状可被判监禁长达半年,或罚款高达1万5000元,或两者兼施。
35岁的被告陈某是新加坡PR,他是一家工程公司的董事以及一家铝金属公司的董事经理。
他向21名外劳共收取超过64000新元的回扣,以作为公司雇用他们的交换条件。劳工背井离乡来新加坡工作太不容易了,要交中介费不说,居然还要向雇佣公司的老板交回扣!
而陈某不仅仅收取劳工们的回扣,他还拖欠他们的薪水,他没有支付给工人的薪水超过32000新元。
希望这样的新闻在新加坡能越来越少,奉劝这些老板们有良心一点,千万不要轻易触犯法律的底线。将心比心,这些客工们远离家乡来到新加坡做工都不容易,他们应该拿到属于他们的血汗钱。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