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上使用电动踏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的违例者,将面对更严厉的罚款。
陆路交通管理局2日上午发文告宣布,从1月15日起,把个人代步工具骑上马路的违例者,所面对的罚款将加重至少两倍,从现有100元激增到300元和500元。
广告在包括组屋区内的小路使用个人代步工具,以后罚款额将增至300元;在车流量较繁忙的主要道路违例骑行的罚款则提高到500元,在快速公路骑行则会被控上法庭。
1月15日起,把个人代步工具骑上马路的违例者,所面对的罚款将加重至少两倍,从现有100元增到300元和500元。
根据公路交通法令,电动踏板车等个人代步工具不能在公路上行驶。初犯者可被控上法庭,面对罚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最长三个月,重犯者可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六个月。
陆交局在刚过去的一年里,每月平均取缔40个在公路上使用个人代步工具的骑士,比2016年每月平均34起高出将近两成,违例者以电动滑板车使用者居多。
去年11月底,就有一名男子罔顾自身和他人安危,在泛岛快速公路(PIE)上骑电动踏板车,最后被陆交局执法人员和交警拦截,他的电动踏板车也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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