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用!”
“你真是猪脑子!笨死了!”
“我骂你怎么啦,怎么就生了你这样的白眼狼?!”
这些话语不知道有没有在大家正当年少的时候听到过?
如果没有,我很替你高兴。
如果有这样的遭遇,我在替你感到难过的同时,希望你不要将这些话说与你的孩子。
广告01
语言暴力已经被义为“情绪伤害”和“情绪或心理虐待”。
你知道吗?
这些话在新加坡已经被明确定义为“情绪伤害”和“情绪或心理虐待”。
为了为更全面保护遭虐待的儿童及青少年,所以这次新加坡修正法案明确定义“情绪伤害”和“情绪或心理虐待”。让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人员接触这类案例时,能更及时地介入支援。
“情绪或心理虐待”包括屡次羞辱孩童或威胁伤害他们;“情绪伤害”则指孩童的发展、行为及认知能力受严重损害。
看到这则新闻,我真的很欣慰,因为有许多许多人把虐待定义为对儿童或者青少年身体上的伤害,殊不知这些“诛心”的话语,同样有着和打在孩子身上的拳脚一样的作用,严重的影响青少年的身体心理健康发展。
02
具体造成的伤害有哪些
思想或者行为会走向极端化。逐渐向怪癖或内向或者也 向凶残方向发展。
会对人有着排斥心理,会造成孩子自闭或者胆怯的性格 ,不利于孩子交朋友。
会让孩子害怕父母 ,远离父母,由此,产生隔阂。
广告有的人会说,我的孩子已经长大了,我骂两句是为了他好,他心里是明白的~
一般人以为17岁至18岁青少年已长大,其实不然。这些侮辱性的话语或者是肢体伤害,同样会让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受到很大的心理创伤。
03
修正法案建议把孩童法定受保护年龄提高至18岁
所以新加坡政府对之前的儿童与青少年法令进行了一些修正。
目前,儿童与青少年法令(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只是保护16岁以下者。之前鉴于超过16岁但未满18岁的少年可能不够成熟,也没有足够能力让自己免于受害,修正法案建议把法定保护年龄提高至18岁。
将来,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如果遭父母或看护者虐待,或疏于照料,往后可在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下受到保护。
遇上语言暴力肢体暴力的情况,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有权介入支援,并可在不得已情况下,将青少年转送收容所或寄养家庭。
广告修订法案还建议,明年第一季起,让寄养父母拥有同亲生父母相同的育儿事假福利。也就是说,寄养孩子年满7岁前,每名寄养家长每年各可享六天有薪育儿事假;孩子年龄介于7岁至12岁,每年则各享有两天有薪育儿事假。
法案也建议,对于已接受法律保护,并不适合重返亲生家庭的儿童,寄养父母或儿童与少年收容所的负责人可申请强化关怀与保护令(Enhanced Care and Protection Order)。
在无需原生父母同意下,及时对孩童的教育、医疗或出国等安排做决定,详情待敲定。这项庭令可持续至青少年满21岁,目的是为他们提供长期且稳定的照料。
而施虐的父母也会受到判监和罚款等一系列处罚。
新加坡儿童会总裁陈水成受访时说,很高兴看到这次法案修订,更明显地以孩童长期福祉为考量。
04
法案不仅旨在加强对受虐儿童的法律保护,还进一步协助犯罪青少年改造和融入社会。
新加坡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李智陞昨天在国会指出:法案不仅旨在加强对受虐或被疏于照顾孩童的法律保护,还进一步协助犯罪青少年改造和融入社会。
广告在协助犯罪少年改造及重返社会方面,法案建议少年一旦顺利履行短期拘留、社区服务或缓刑监视等庭令,可不留案底。
另外,涉及16岁以下少年的案件,现有条例让他们的身份受法律保护,修正法案拟议让他们的身份受终身保护,除非他们日后再犯罪。
怪不得新加坡连续两年获评最宜孩童成长国家。我想我在这些报道中找到了些许原因,总之,新加坡政府真的是太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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