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电动踏板车店老板被指骑重达48.28公斤的电动踏板车,在路上超速奔驰,前午被控上法庭。
被告陈温耀(37岁)是Synergy Scooters电动踏板车店老板,面对一项触犯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
控状指被告在上个月6日午夜12点10分,在林厝港路往惹兰峇哈(Jalan Bahar)方向的路上骑一辆电动踏板车。
广告陈温耀的电动踏板车重达48.28公斤。(图/LTA提供)
控方庭上透露,一名巡逻交警发现被告以非常快的速度,在事发地点奔驰。
交警拦截被告后,发现被告所骑的电动踏板车重达48.28公斤,比法律规定的重一倍多。
被告陈温耀。(图/海峡时报)
案件目前交由交警调查,该局日后或对被告加控其他控状。
控方也说,陆路交通管理局严厉看待没有遵守法律的个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仅害了自己,也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案展下个月5日过堂。
如果被告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元(6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个月,或两者兼施。
根据当局规定,除了脚踏车和电动脚踏车外,个人代步工具不得骑在马路上。包括电动踏板车和所有个人代步工具,重量不能超过20公斤,以降低发生意外时的撞击力。(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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