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屋养小鸡 狮城退休老师遭警告

退休老师在组屋养小鸡,遭建屋局警告。(图取自网络)

(新加坡29日讯)在政府组屋内能不能养鸡?狮城一名私人补习老师在自己的五房式组屋单位内饲养五只小鸡,不料却被建屋发展局的人员上门告知,在组屋单位内不能养鸡。

广告

该名饲主认为,当局并没有清楚地列明相关规定。

据《今日报》报道,48岁的Eric Woo是一名养鸡爱好者,不仅在家中饲养五只鸡只,而且还设立了拥有800多名追随者的Facebook页面。

他平时会把宠物鸡Kiki、Coco、Thunder、Shower 和Rain分别关在两个笼子里,偶尔让它们出来在家中走动。除此之外,他还从本地的宠物店购买了用来孵卵的恒温箱,来教导学生有关繁殖和生命周期的知识。

Eric Woo也会通过自己的Facebook页面Fowl Mouthed Family,让其他爱好者“领养”小鸡。

不过,在今年5月,建屋局的人员在有人告密后上门,告诉他当局不准住户在政府组屋里饲养鸡只。

因为担心当局将没收他的宠物鸡,Eric Woo赶紧将五只鸡移到别处,并立刻把为刚刚孵出的两只小鸡找新主人。

不过,Eric Woo依然对此感到不满。

“无论我怎么找,我都没有看到建屋局的规定说不准进行非商业性饲养家禽。”

他也说,自己的另外两名朋友也收到建屋局的警告,他们也同样无法找到答案。

规定模糊不清?

建屋局回复《今日报》的询问时,坚定地表明当局的立场。

“住户不准在组屋单位内饲养包括鸡只在内的家禽。它们不适合作为室内宠物饲养。当它们被允许到处走动的话,可能会对邻居造成不便。”

广告

不过,Eric Woo相信法律是站在他那一边的。他引述野生动物和鸟类法,表示民众可以在“任何场所内”饲养不超过10只鸟类。

他说:“用白纸黑字把规定列清楚,我就不会再继续饲养鸡只。”

国家公园局在网站上表示“在政府组屋单位饲养家禽是非法的”,而Eric Woo也表示对此表示知情。不过,他认为:“国家公园局从什么时候开始有政府组屋的管辖权?”

根据公园局的网站,居住在私人住宅区的居民能够饲养鸡只。只要将鸡只关在笼子里,他们能够饲养不超过10只鸡。

“我们和公寓没有差别,但是他们可以饲养。如果是禽流感的话,那么居住在有地私宅的人的风险不是更大,可能会有鸟类飞入他们的花园。”

公园局回复《今日报》的询问时表示,动物和飞禽法令是个涵盖范围广泛的法律,而在这个情况下,“房东”也就是建屋局,有资格设定额外规定。

建屋局在回复中也说,民众在组屋单位里饲养鸡只的情况很罕见。当局表示,若发现这类不经许可的饲养宠物案例,他们会建议住户为家禽寻找新家。

至于Eric Woo想要的“白纸黑字”的规定,建屋局在网站上有个长达10页的屋契备忘录文件,里头表明了住户在没有获得建屋局的许可前不能在家中饲养任何动物、禽鸟、鱼类或昆虫。

广告

建屋局已经放宽这个规定,允许住户饲养小宠物如小狗、鱼和兔子。不过仍禁止饲养家禽。

家禽爱好者社群分裂 陷入两难

这起事件也造成家禽爱好者社群出现分裂。Eric Woo在5月22日通知Fowl Mouthed Family群组自己被建屋局警告,这起事件也传到另一个拥有1800追随者的群组Backyard Chicken Singapore。

Eric Woo相信,向当局“告密”的人就是来自该群组,因此便开始将一些会员踢出自己的群组。

Backyard Chicken Singapore的页面管理员27岁的Axel Sujin则表示,Eric Woo在试图“垄断”本地与饲养鸡只相关的市场。

一些前Fowl Mouthed Family的会员则不满Eric Woo要求他们在该平台购买鸡只时,需要支付15%的佣金。

一名动物福利组织的创办人Derrick Tan说,Eric Woo似乎从平台上赚取不少利润。他表示,自己今年2月“领养”了三只小鸡,并付了450元的费用。

针对这些批评,Eric Woo回应表示,这样的一个社群无法靠自己为生。他也说,希望自己能够降低饲养鸡只这一方面的费用,而且“所有的利润”,也被用来资助群组的聚会。

广告

“我和我的队员为了聚会等方面非常努力。我们都是因为有热忱才这么做。我为本地家禽社群所做的一切,我都是有证据的。在这里,我们不只是说说而已,而是会付诸于行动。”

Post in: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 发表于 2019-08-10 10:32
  • 阅读 ( 603 )
  • 分类:社会百科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匡雪

42 篇文章

作家榜 »

  1. 不在不再 243 文章
  2. 政务服务 164 文章
  3. 段宗 141 文章
  4. 互联网+留学服务 102 文章
  5. 柳炎 66 文章
  6. 寇柔庆 64 文章
  7. 支洋 64 文章
  8. 屠俊 63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