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澳女儿要买包包 离婚妇求调生活费 法官反驳300够了

(新加坡27日讯)女儿越洋留学读医科,大学教授母亲要求前夫调高给女儿的生活费近一倍,女儿每年花千元买新包包的开销也计算在内。高庭法官反而建议,上网花100元(300令吉)就可购得时髦与耐用的包包,并指母亲所索讨的金额过高。

根据这份本月发表的高庭判词,这对离婚男女分别是加拿大与新西兰公民,两人在新加坡的大学当教授,男方年薪50万元(150万令吉),女方则每年赚得23万余元(69万令吉)。

两人离婚后,法庭在2014年10月发出庭令,由男方每月支付2500元(7500令吉)给女方,作为女儿的生活费,包括她的学费、医药费和音乐考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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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14岁的女儿在国际学校读书。事隔五年,女儿已是一名19岁大学生,在澳洲墨尔本修读医学课程。如今,男女双方要求调整女儿的生活费,但男方要求调低,女方则要求调高。

女方的立场是,男方所支付的女儿生活费应上调至每月4800元(1万4400令吉),理由是女儿到澳洲求学后,每月开销高达6200元(1万8600令吉),前夫须支付75% 。

在女方所列出的女儿开销中,包括每年一笔将近1000元(3000令吉)的费用,以购买手提袋和钱包等。但高庭法官朱汉德认为,一名19岁少女每年花上1000元来买包包,这样的消费过高。

法官说:“有些时髦且品质不错的这类物品,以100澳元(292令吉)就可在网上购得,而且应该可以用上一年。”

经计算,法官认为,女儿每个月的合理开销为4000余元(1万2000令吉),加上其他支出,法官谕令男方每年支付一笔三万5000元(1万5000令吉)的生活费给女儿,其余开销由女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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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600封电邮给女儿,女儿却只字不回,男方在庭上提到伤心事时,流下男儿泪。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长时间以来,女儿与父亲的关系不融洽,这名父亲前后发了600封电邮给女儿,都不见回应。他在庭上供证提及此事时,也难过流泪。

女方所要求的女儿生活费,包括每月一笔800元(2400令吉),供女儿旅游和买机票回新加坡。法官认为,既然女儿与父亲关系疏离,女儿飞来新加坡应该是为了探望母亲,那母亲应承担这方面的大部分开销,而不是要求男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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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壮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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