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世纪恶魔逼妻子接客138人,还将魔掌伸向了亲生女儿

人言“虎毒不食子”

“兔子不吃窝边草”

可偏偏有人专挑亲人下手

而且连至亲的骨肉都不放过

新加坡“世纪恶魔”

种种恶行震惊全岛!

示意图(*文中皆为示意图,法庭下令保护女孩身份,所有相关资料都不能公布)

广告

新加坡世纪恶魔

时年28岁的罪犯

没有正当职业还身患性病

居然让6岁的女儿帮自己口交

罪犯一直都靠吃软饭维生

等到妻子失业后

就逼迫妻子去卖淫

还美其名曰赚“奶粉钱”

妻子不听话就一顿毒打

令人不禁感叹

这种人都有老婆?!

该男子虽然对自身没什么规划

对老婆倒是安排地明明白白

每天妻子的接客数量都由其掌控

甚至还有看妻子接客视频的癖好

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了

妻子在短短三个月内

接客138人

广告

获利1万1千新币

而这些钱全部被他收走

不知道派何用场了

据说罪犯还喜欢吹嘘自己的床技

除了强迫妻子卖淫

罪犯还逼迫妻子把13岁的外甥女

带去酒店客房供其猥亵

而罪犯以为自己就能一直

这么无法无天下去时

女儿把被父亲性侵的事情告诉了祖母

祖母立刻报警将罪犯抓获

所以说这个变态祸害了

家里这么多女性

最后还是被自己的亲手母亲

大义灭亲了!

男子被控上高庭后

法官都看不下去了

庭审时称其为“恶魔”

罪犯本想以自己患病

作为借口减刑

但是查证下来并无证据表明

男子有病

而且就连法庭先前委派的辩方律师

也拒绝为男子上诉

原定前天他为刑罚提出上诉

但到了上诉庭他却表现得语无伦次

也没有代表律师

令审讯无法继续

广告

男子罪名包括一项

性侵14岁以下儿童

两项蓄意伤人、三项非礼

以及两项抵触防范

人口贩运法令行为

男子之前被判:

坐牢25年、鞭刑24下

还要罚款1万2千新币

而对于这样的判罚

很多网友还不满意

也是,出来40多岁

还能继续祸害社会

不过24下鞭刑估计够受的

新加坡相关法规

广告

新加坡针对这些“变态”

有明确的判罚条例

根据新加坡刑法相关规定

与16岁以下的

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

无论是否得到对方同意

都是犯法的

属于“性侵犯”

女方年龄低于16岁

无论她同意与否

只要阴茎插入了她的阴道、口腔

或肛门均可视为

“法定侵入罪”成立

可判处最高不超过

10年的监禁和罚款

如果女孩小于十四岁

则称为“法定强奸罪”

可判处最高达20年的监禁

外加罚款和鞭刑

如果双方年龄均小于14岁

严格来讲仍属于犯了法定强奸罪

不过警方会视个别情况

在考虑当事人的年龄后

可能选择不提出起诉

如果双方都是15岁

也属于犯了法定侵入罪

不过依然视情况决定起诉与否

大家是不是觉得

女生就一定是受害者呢?

广告

当然不是啦

要是男方小于16岁而

又主动投怀送抱

女生也犯了法定侵入罪!

不过强奸罪的定义是阴茎插入阴道

侵入其他人体孔道不被定义为强奸

所以男孩子因为“先天缺陷”

不可能成为强奸罪受害者

最多只能是法定侵入罪的受害者

不过这样子看起来男孩子更危险啊

不仅很惨,罪犯还判得轻

男的也不安全

这么说可不是危言耸听

更不是空穴来风

因为从男童到大叔

都有被侵犯的案例

今年2月4日

曾在新加坡教育部

下属语言中心任职的

法国籍男教师Jean-Christophe Quenot

在泰国诱奸男童被捕

泰国警方逮捕他时

在他的房间里发现了摄影机三脚架

性视频、存有色情电影的电脑

“液体伟哥”卡玛格拉凝胶

广告

以及36个安全套

今年4月21日

NTU三号学生宿舍楼

外来的19岁男子偷拍

多名男生洗澡被抓

今年6月14日

在港湾一家电影院内

23岁的男子涉嫌非礼18岁男子

被金文泰警署逮捕

罪名成立可判坐牢两年和鞭刑

广告

新加坡虽然安全

但变态还是存在的

遇到了就是一辈子的阴影啊

大家一定看好自己的孩子!

免遭变态的伤害

  • 发表于 2019-08-09 09:40
  • 阅读 ( 674 )
  • 分类:社会百科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裴烟

32 篇文章

作家榜 »

  1. 不在不再 243 文章
  2. 政务服务 164 文章
  3. 段宗 141 文章
  4. 互联网+留学服务 102 文章
  5. 柳炎 66 文章
  6. 寇柔庆 64 文章
  7. 支洋 64 文章
  8. 屠俊 63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