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世纪恶魔逼妻子接客138人,还将魔掌伸向了亲生女儿

人言“虎毒不食子”

“兔子不吃窝边草”

可偏偏有人专挑亲人下手

而且连至亲的骨肉都不放过

新加坡“世纪恶魔”

种种恶行震惊全岛!

示意图(*文中皆为示意图,法庭下令保护女孩身份,所有相关资料都不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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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世纪恶魔

时年28岁的罪犯

没有正当职业还身患性病

居然让6岁的女儿帮自己口交

罪犯一直都靠吃软饭维生

等到妻子失业后

就逼迫妻子去卖淫

还美其名曰赚“奶粉钱”

妻子不听话就一顿毒打

令人不禁感叹

这种人都有老婆?!

该男子虽然对自身没什么规划

对老婆倒是安排地明明白白

每天妻子的接客数量都由其掌控

甚至还有看妻子接客视频的癖好

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了

妻子在短短三个月内

接客1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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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1万1千新币

而这些钱全部被他收走

不知道派何用场了

据说罪犯还喜欢吹嘘自己的床技

除了强迫妻子卖淫

罪犯还逼迫妻子把13岁的外甥女

带去酒店客房供其猥亵

而罪犯以为自己就能一直

这么无法无天下去时

女儿把被父亲性侵的事情告诉了祖母

祖母立刻报警将罪犯抓获

所以说这个变态祸害了

家里这么多女性

最后还是被自己的亲手母亲

大义灭亲了!

男子被控上高庭后

法官都看不下去了

庭审时称其为“恶魔”

罪犯本想以自己患病

作为借口减刑

但是查证下来并无证据表明

男子有病

而且就连法庭先前委派的辩方律师

也拒绝为男子上诉

原定前天他为刑罚提出上诉

但到了上诉庭他却表现得语无伦次

也没有代表律师

令审讯无法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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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罪名包括一项

性侵14岁以下儿童

两项蓄意伤人、三项非礼

以及两项抵触防范

人口贩运法令行为

男子之前被判:

坐牢25年、鞭刑24下

还要罚款1万2千新币

而对于这样的判罚

很多网友还不满意

也是,出来40多岁

还能继续祸害社会

不过24下鞭刑估计够受的

新加坡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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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针对这些“变态”

有明确的判罚条例

根据新加坡刑法相关规定

与16岁以下的

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

无论是否得到对方同意

都是犯法的

属于“性侵犯”

女方年龄低于16岁

无论她同意与否

只要阴茎插入了她的阴道、口腔

或肛门均可视为

“法定侵入罪”成立

可判处最高不超过

10年的监禁和罚款

如果女孩小于十四岁

则称为“法定强奸罪”

可判处最高达20年的监禁

外加罚款和鞭刑

如果双方年龄均小于14岁

严格来讲仍属于犯了法定强奸罪

不过警方会视个别情况

在考虑当事人的年龄后

可能选择不提出起诉

如果双方都是15岁

也属于犯了法定侵入罪

不过依然视情况决定起诉与否

大家是不是觉得

女生就一定是受害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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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啦

要是男方小于16岁而

又主动投怀送抱

女生也犯了法定侵入罪!

不过强奸罪的定义是阴茎插入阴道

侵入其他人体孔道不被定义为强奸

所以男孩子因为“先天缺陷”

不可能成为强奸罪受害者

最多只能是法定侵入罪的受害者

不过这样子看起来男孩子更危险啊

不仅很惨,罪犯还判得轻

男的也不安全

这么说可不是危言耸听

更不是空穴来风

因为从男童到大叔

都有被侵犯的案例

今年2月4日

曾在新加坡教育部

下属语言中心任职的

法国籍男教师Jean-Christophe Quenot

在泰国诱奸男童被捕

泰国警方逮捕他时

在他的房间里发现了摄影机三脚架

性视频、存有色情电影的电脑

“液体伟哥”卡玛格拉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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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36个安全套

今年4月21日

NTU三号学生宿舍楼

外来的19岁男子偷拍

多名男生洗澡被抓

今年6月14日

在港湾一家电影院内

23岁的男子涉嫌非礼18岁男子

被金文泰警署逮捕

罪名成立可判坐牢两年和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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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虽然安全

但变态还是存在的

遇到了就是一辈子的阴影啊

大家一定看好自己的孩子!

免遭变态的伤害

  • 发表于 2019-08-09 09:40
  • 阅读 ( 667 )
  • 分类:社会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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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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