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新加坡老爷子犯了什么罪?法官居然说:希望他死之前出狱
对于这样的判词,各位看官有何感想?
这罪犯究竟是犯了什么罪,居然得到法官如此评价...
希望他在死前出狱...
从字眼上看法官应该是恨透了...
但又...透露著一些让其早点的出狱的意思...
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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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资料显示:
该犯人在2002年2月至2012年7月间,为23家公司提供清盘、接管和管理财务等专业服务时,以专业代理人的身份失信客户巨额款项,达4062万新元和14万7000美元(约20万2529新元)。
该犯人是因为染上赌瘾,赌债越积越多,曾卖房套现抵债,但仍无法填补无底洞,于是开始失信客户款项。
控辩双方日前针对刑罚做出陈词,主控官呼吁法官判他坐牢30年,而辩方律师希望法官判他坐牢介于12至18年即可。
新加坡高庭法官表示,他按照前例画出了图表,并且比对了各个案件的涉案以及未赔偿金额,再考虑案件中能够加重以及减轻刑罚的种种因素,认为妥当的刑罚应该是28至29年之间。
但是,他指犯人已经65岁,再判他入狱接近30年几乎就是终身监禁。法官指出,控方并没有要求被告终身监禁,而他也并不认为被告应该被判终身监禁,因此下调了刑罚,判被告坐牢310个月(25年10个月)。
法官在判词中说:“若他能够获得假释,我认为他还有机会在去世之前出狱,希望他能利用所剩的时间改过,反思自己到底对信任他的人造成了多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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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犯人最终共面对693项控状,包括严重失信、伪造文件、欺骗、向宣誓官做虚假声明和转移赃款等罪行。控方以50项严重失信罪进行审讯,判他坐牢25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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