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讯)不满私召车司机不认识自己的室内设计公司,年轻室内设计师掌掴、拳打和甩车门撞司机,甚至扯烂后者的上衣。两人绕着车子你追我逐,室内设计师脚步踉跄频频跌倒,一气之下用脚踹凹车门。
23岁的被告陈瑞兴案发时是一名室内设计师,他今早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罪名以及一项恶作剧的罪名后,法官判他坐牢四周。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去年6月15日凌晨时分,上了42岁林姓受害人的私召车,打算乘车到勿洛北一带的住家。
广告路上,被告开始大谈自己的公司,但司机表示不认识该公司,被告为此感到不满,执意要司机停下车子,但司机没有理会。
被告这时大为光火,对司机大喊一声后,打了他一巴掌。司机吓到,立刻把车子停在路旁问被告:“你到底要干什么?”
两人在车上大吵,过程中被告再次打司机,一拳挥向他的脸。私召车司机感觉安全受威胁,因此下车要报警。
被告这是下车,用力将车门甩向司机,拉扯他的头发以及衣服。拉扯过程中,司机的上衣遭被告整件扯下,司机趁机逃脱,绕着车子跑。
被告意犹未尽,绕着车子追,间中跌倒好几次,他始终追不上司机,一气之下猛踹车门,踢出几个凹洞。
司机一边被追一边打电话报警,警方最终到场将被告逮捕。
根据司机的医疗报告,他除了鼻青脸肿以外,也有一个牙齿被打裂。
被告被捉后声称司机“乱开车”,但行车记录器拍下一路正常。控方指被告不知悔改硬要狡辩,所幸行车记录器有录音功能,证据确凿,被告才百辞莫辩。
主控官庭上表示,被告除了是喝醉酒犯案,遭到逮捕后并不知错,向调查人员坚称司机乱开车才会动手,但是根据行车记录器,司机并没有乱开车。
广告主控官认为被告根本就是不悔过,若不是私召车内的行车记录器还有录音功能,证据确凿,被告恐怕还会继续狡辩。
根据案情,行车记录器除了拍到被告绕着车子追打司机以外,还录下了大喊以及车子遭到敲打的声音。
被告以开公司为傲,428元(约1300令吉)修车费却没钱还!
律师指被告案发时22岁,成年仅1年,希望能够判他缓刑。主控官反对,指被告已经是大人,而且罪行严重,应予以严惩。
庭上揭露,车子的修车费是428元,但是主控官指被告声称经济能力有困难无法做出赔偿。
控方要求被告坐牢四周外加罚款。代表律师在庭上求情时表示,被告是初犯者,案发时只是22岁,只成年1年,希望法官从轻发落,给年轻被告机会,判他缓刑监视。若必须坐牢,律师希望法官判被告两周就好。
主控官驳斥律师的说法,指被告无论如何都已成年,他的罪行严重,必须坐牢以示惩戒。他指出,被告除了在司机开车时打他,下车后仍不肯放过司机。被告在三更半夜在住宅区大喊大闹,对公众造成了骚扰,还惊动一个居民下楼。
法官最终同意控方的立场,指殴打开公共运输员工的罪犯必须被严惩,被告在司机开车时打人的举动非常危险,因此判被告坐牢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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