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36岁男子在通往兀兰关卡的道路插队,被指示重新排队,竟然把车停在交界处,下车跟交警“理论”,搞到交警必须寻求支援。
被告赵伟权今早承认阻差办公和未听从警员命令两项控状,法官判处罚款1500元(约4500令吉)。
案情显示,去年10月12日下午大约3时,交警拉曼警曹长(34岁)在兀兰路和兀兰关卡高架桥(Woodlands Crossing)的交界处执行交通指挥任务,负责维持通往兀兰关卡的交通秩序。当天是星期五下午的繁忙时段。
广告男子在通往兀兰关卡的道路插队,竟把车停在交界处,下车跟交警“理论”,搞到交警寻求支援。 (档案照)
为了缓解从武吉知马快速公路支路驶向兀兰关卡高架桥的交通流量,拉曼决定管制第四条车道和第五条车道的交通。被告的车子当时在第三条车道排队,突然切入第四条车道。
拉曼发现被告插队,立刻指示被告转右入兀兰中路重新队。被告不但不听从指示,反而把车停在交界处,下车质问拉曼。
被告向拉曼要名字和电邮地址等,说要投诉他。
当时拉曼忙着指挥交通,被告一直跟着他,要拉曼解释为什么他不能直接驶去兀兰关卡。由于交通拥挤,拉曼忙得不可开交,叫被告返回车上,待会才处理被告的事。
被告拒绝回去车上,继续纠缠拉曼,并且拍他背后,想引起他的注意。拉曼无计可施,最后寻求支援,被告才乖乖返回车上。 (人名译音)
指女儿发烧赶回家
女儿发烧,被告声称急着赶去新山买杂货,赶紧回家照顾女儿。
被告没有律师,他求情说,当天女儿发烧,由于妻子不在新加坡,只能靠母亲帮忙照顾。
广告他说,女儿年纪很小,他想赶紧进去马来西亚,快快买完杂货后回家照顾女儿。
被告说,他多次进入马来西亚购买日用品。他知道自己应该听从交警的指示。当时一时情急做错事。请求法官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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