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Grab司机私吞公司错误转账到他银行户头的3万3000余元(10万令吉),原本上个星期应返回法庭接受判刑,但他缺席,变成通缉犯。他今早返回法庭,声称记错日期,法官因此撤销通缉令,并判他坐牢3个月。
广告被告王修怀(54岁)于今年4月24日承认一项私吞他人财物的罪状,法官展至本月13日判刑。怎知被告当天没有出庭,被法官发出通缉令。
案件今早提堂,被告向法官解释说,他认罪那天是星期三,案件展期判刑,他以为也会是在星期三,没想到会在星期一,结果没有出庭。他是在查案人员联络他的时候才知道。
法官接受被告的解释,撤销通缉令。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在法官下判后,希望法官给他时间处理私人事宜,让他延期服刑。
法官批准所请,准他本月27日开始服刑,保金为1万5000元(4万5000令吉)。
被告案发时是一名Grab私召车司机,根据案情,去年8月21日Grab的一名财务部职员在支付一笔3万3678元(10万令吉)给供应商时,错误转账到被告的银行户头。
同月30日供应商向Grab指出付款单上的收益人是错误的。财务部职员前后两次联络被告,要求他把款项归还给Grab,但被告不肯,最后甚至切断与Grab的联系。
之后被告特地向银行查询户头持有人如果不归还错误转账的款项,银行是否会采取行动。被告声称银行职员说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他才安心使用那笔款项。(人名译音)
花掉约7万 付儿学费开销
被告花掉2万3000余元(6万9000令吉)的“横财”,把钱拿去支付儿子的学费和个人开销等。
广告警方于10月24日接到Grab的报案,隔天上门找被告,被告称因财务困难使用了那笔“横财”。
从去年8月31日至10月25日,被告花掉2万3094元,把钱拿去支付日常开销,他也提取现款,把一些钱转去其他户头,甚至用来支付儿子的学费等,至今被告已偿还1万2000元(3万6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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