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讯)艺人黄思恬和方伟杰暧昧私讯外泄事件,闹得满城风雨,不过爆料者的行为或将触犯法律,罪成可面对罚款或监禁!
近日爆出黄思恬和方伟杰私讯对话外泄的新闻,私讯内容暧昧,也有不雅言语,让不少网民想入非非,不过不少网民质疑公开他私人简讯,是否犯法。
广告爆料者泄漏黄思恬和方伟杰的私讯,内容暧昧,闹得满城风雨。
上述事件曝光后,有网民认为“对话还真露骨”,不过,也有不少网民认为,私讯内容是他人的隐私。
有网民说:“人家的私事也要管!爆料人偷看信息更不道德跟欠骂。” 也有人问:“揭人隐私不犯法吗?”
黄思恬。
针对爆料者是否已犯法,赢必胜法侓事务所(Invictus Law Corporation)律师陈俊良回复8视界新闻询问时指出,如果泄露简讯的用意是为了骚扰他人,泄露者可能已触犯《防止骚扰法》(Protection from Harassment Act)。
陈俊良说,如果爆料者是为了勒索或威胁他人而泄密,他可能在《刑事法典》勒索和恐吓罪名下被控,如果爆料者没有蓄意骚扰的企图,则可算是无罪。
广告方伟杰。
他补充说,如果当事人为蓄意骚扰而泄密,泄露的内容又有别人的个人资料,比如照片、电话号码、就业详情等,事件可能就已触犯恶意公开他人隐私罪(doxxing)。
“恶意公开他人隐私罪是刑事罪。如果被告有蓄意骚扰他人的意图,罪名成立的话,被告可被罚款达5000新元(约1万5000令吉)或监禁长达6个月。如果被告的意图是为了制造恐慌或挑起暴力,被告可被判监12个月。”
私讯外泄后,方伟杰与黄思恬昨天(14日)已承认对话属实,并对之间的对话被公开感到羞愧,也对他人所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
Post in: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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