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哲湖(右图)刑满却不得出狱,申请保释也被驳回;左图为李腾。(档案照)
(新加坡12日讯)因欺骗国内税务局1180万元仍面对400多项罪名,艺人李腾的前合伙人因教唆他人给假口供被判坐牢40个月,刑满却不能出狱也不获保释,法官指他有潜逃和妨碍司法公正的风险。
广告新加坡1艺人李腾的前合伙人林哲湖(35岁)被指企图骗取政府生产力与创新优惠津贴,案经30天审讯后,去年9月7日被判罪名成立,今年1月16日被判监40个月。
由于被告早前一直被还押,他的律师指出,他其实在今年1月就已刑满,但国家法院法官却不准他保释,认为他有畏罪潜逃的风险。
被告原先面对41项欺骗、妨碍司法公正,以及拥有和打算使用假文件与贪污的罪状,控方以教唆员工及李腾等人给假口供的罪名提控,其余控状的暂时搁下。
他在被定罪后连同另外两名同谋王娇(36岁)和李丹(35岁)被加控,他就面对额外401项控状,包括教唆欺骗、妨碍司法公正和接收赃款等。
他的代表律师前早(5月10日)入禀高庭,为被告提出保释申请,并且指出同谋王娇即使被指在保释期间与证人有接触,妨碍司法公正,她和丈夫李丹却获准保释。
不过,控方仍然提出反对,指被告确实被判有妨碍司法公正,加上他已卖掉公寓,畏罪潜逃的风险更高。
法官同意控方所说,最后驳回被告的申请。(人名译音)
提议关押家中
被告提议,愿意被关押在家中,并在家中安装闭路电视及讯号干扰器,切掉网络,断绝与外界联系。
律师说,被告是新加坡人,母亲与8岁儿都在新加坡,畏罪潜逃风险低。
广告律师也说,被告愿意关在家中,只跟律师和家人接触,法官若担心被告在保释期间与证人联络,可让他佩戴追踪器,被告也愿意承担所需费用。
法官表示,这个建议虽好,但并不易执行。
律师:情况罕见
律师陈其玉指出,像被告这样的情况确实罕见。
但他指出,被告面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控方是可以要求法官继续还押被告的。
他也指出,被告还面对骗政府津贴的控状,若被判罪成后,刑期比还押时期短,被告也不能起诉政府索赔。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