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MHA)昨天发布公告,宣布提呈公路交通(修正)法案一读,建议提高多种交通罪行的刑罚和收紧监管力度,加重对付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
图片来自MHA官网截图
1.法案增设危险驾驶和粗心驾驶两个罪名,相当于《刑事法典》中的鲁莽和疏忽行为。同时将罪名划分为四个等级,以对应不同程度的伤害——死亡、严重伤害、伤害和危及生命。
广告例如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初犯者可面对监禁至少两年,最长八年,另加禁驾至少10年。重犯者面对监禁至少四年,最长15年,另加禁驾至少10年。
在确定驾车者的行为属于危险或粗心驾驶时,当局会判断对方的驾驶方式是否具潜在危险,或是否做出冒险行为(如边驾车边用手机),是否小心根据路况作出反应。
2.提高酒后或者吸毒后驾车刑罚。其中初犯者可面对监禁最长一年,或罚款2000元至1万元,另加禁驾至少两年。(目前,酒后或吸毒后驾车初犯者可被判监禁最长六个月,或罚款1000元至5000元。)
重犯者则可监禁最长两年,以及罚款5000元至2万元,另加禁驾至少五年。法案也首次将终身禁驾列为最低刑罚,对付屡教不改者。(目前,重犯者监禁最长一年,以及罚款3000元至1万元,另加禁驾至少一年。)
3.酒驾者的驾驶执照会立即吊销,直到法庭对有关案件下判为止。
4.为了加强禁驾和吊销驾照的惩罚效果,无照、在禁驾或吊销驾照期间驾车也将面对更高刑罚。
详情可参见内政部网站公告,网址如下:
https://www.mha.gov.sg/newsroom/press-release/news/first-reading-of-the-road-traffic-amendment-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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