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定居海外的华侨学生可通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简称“全国联招”)就读中国内地高校。
按照有关招生办法,华侨考生需提交材料包括“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
广告针对近期一些在新新加坡的中国公民的询问,大使馆就上述认证书出具程序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由新加坡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为华侨考生及其父母一方就获得新加坡长期或永久居留权,或已取得新加坡合法居留资格情况办理公证书(可采用声明或其他国内招生部门认可的形式)。
二、将公证书送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办理确认后送往新加坡外交部认证(Legalization)。
三、将新加坡外交部认证后的公证书递交至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送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办理认证(可他人代办)。
四、如需对以上公证书翻译件进行认证,须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与翻译件装订在一起,按上述程序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五、使馆办理认证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护照及复印件(如他人代办,只需申请人护照复印件,代办人需提供护照或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证申请表(可在大使馆馆网站下载,申请人须亲笔签名)。
广告(三)办妥新加坡外交部认证文书原件。
(信息来源: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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