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良好,法治严厉,新加坡没有骗子?骗局千千万,被骗分分钟

一则新闻

一名25岁的年轻男子涉嫌冒充警察而被捕,今天被控上法庭。警方是在上个月22日凌晨1点半左右接获报案,指一名男子自称是刑事侦查局人员,要报案者给钱,并要求进入报案者位于武吉班让法嘉路的住家。

广告

报案男子拒绝让他入屋,男子随即离开。警方经过彻查和调阅闭路电视画面后,确认了嫌犯的身份,并在19日逮捕他。如果罪成,嫌犯可被判处长达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话说出门在外,最怕的就是人生地不熟,一不小心就会被心怀不轨之人给骗得团团转!

别看新加坡秩序良好,法治严厉,但并不代表无需提防!!!

尤其是网络诈骗案,在新加坡尤其是东南亚地区频频发生……

在新加坡,这10种骗局最常见:

1.针对网络买家的网络诈骗

2.“信贷换性爱”骗局

3.网恋骗局

4.冒充中国官员诈骗

5.伪造Paypal的骗局

6.冒充移民局/人力部/警察局/外交部人员进行诈骗

7.彩票骗局

8.电话骗局

9.拐卖儿童电话骗局

10.冒充电话运营商诈骗

其中,当属电子商务诈骗、借贷诈骗及假冒“中国官员”案件最多。

随着更多新加坡人开始上网及使用手机,电子商务相关案件自然也是随之增长。新加坡警方曾在发表的文告中表示,单是电子商务诈骗、借贷诈骗及假冒“中国官员”来电诈骗的案件,就比2017年同期增长了72.8%。

广告

像这种网络诈骗,说实话,这些在久经风浪的中国人面前,可不算回事儿!不过,在新加坡,如果遇到了专门针对中国人的骗局,那可就难说了。

案例:骗子律师专骗中国人

汤律师:短短一年半就骗了24个人,诈骗金额高达36万新元!

让我们通过案例来了解一下这个假律师的行骗手法吧!

婷婷(化名)是在新加坡工作的中国女孩,先是遭遇了“黑心雇主”,拖欠工资。最后她去人力部告了雇主,还没开庭的时候,汤律师就说自己有小道消息,说婷婷被雇主反咬了一口,盗取公司的机密。

汤律师以一个“专业律师”的角度给出了意见:别上庭,还说自己帮他上庭,让婷婷赶紧回国。本来就受到了惊吓的婷婷落入就这样落入了早已准备好的圈套,把信用卡给了汤律师,以为汤律师真的能拿信用卡搞定雇主。

结果婷婷卡里的1万6千多元全被转走了,甚至还又被骗交了注册费,签了三部手机,这又几千块钱下去了。

你以为这就结束了?还有更过分的呢!

汤律师为了进一步获得信任,竟然伪造新加坡高庭文件,表明婷婷胜诉了,能拿到8万多新元。想拿到这笔钱,就要先交钱。于是,1万多新元又进了假律师的口袋。

广告

说起来,这种行骗的伎俩,看上去非常好辨认,但是一下这几点则加了它的成功率:

受骗人都是外国人,不了解新加坡法律,也不知道从什么途径查询真伪。

老汤的公司在市中心,做的有板有眼,看上去非常专业的样子,还有雇员。降低了被骗人的警惕心。

律师的身份容易取得受害人的完全信任,交出自己的“一切”(尤其是钱包。)

通过网络传播,广泛撒网,在庞大的客户群中“钓鱼”。

由此看来,虽然新加坡是一个低犯罪率的国家,但是对不懂当地法律、政策的中国人来说,还是应该保持120分的警惕!

随着骗子们行骗手法的升级,有些胆大的骗子还会冒充政府官员,相当多的人会被这一套给骗倒。

即使是“政府”也不能完全相信

新加坡政府的公信力大家都有目共睹,因此,也有人利用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布下了骗局。此类骗局有很多,下面只简单列举一下:

1、“冒充警署”,谎称要核实个人信息,然后再进行诈骗。

2、“冒充新加坡ICA”进行诈骗,谎称当事人有银行卡在中国丢失,正在寻找失主。

3、“冒充海关警署查获包裹”诈骗,这类通常的套路都是有快递包裹在海关被截获,里面藏有走私毒品或其它违禁物品,需要当事人交钱赎回。

在此要提醒大家的是,新加坡政府机构是不会拨打任何一通所谓的官方确认电话的,也不会拨打任何一通所谓的先出示银行卡号,身份信息等索取资料的电话。

广告

所以,遇到一些陌生电话宣称是政府部门机构的,大家就得提高警惕了,切记:不要轻易透露陌生人你的个人信息,如遇到起疑来电,可以电话可以查询官方网站或电话咨询警署。

防诈骗小贴士

诈骗的手、形式虽然日新月异,但是诈骗的实质是不会改变的。不论前期是怎样开展的,其最终目的还是要从受害者身上榨取利益。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也不可无。不论是在哪种情况下,三思而后行,这三点需要时刻谨记!

1、要有反诈骗意识。关键是要有种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事与人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

2、切忌贪小便宜,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熟悉的人所需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

3、必须冷静,千万不要慌张,一旦发现被骗,赶快想办法及时掌握对方的有罪证据,迅速报警。要防止打草惊蛇,一方面装做仍闷在鼓里,随时掌握对方行踪;一方面查明对方骗财的流向及时报案。

广告
  • 发表于 2019-08-08 04:16
  • 阅读 ( 421 )
  • 分类:社会百科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周发

42 篇文章

作家榜 »

  1. 不在不再 243 文章
  2. 政务服务 164 文章
  3. 段宗 141 文章
  4. 互联网+留学服务 102 文章
  5. 柳炎 66 文章
  6. 寇柔庆 64 文章
  7. 支洋 64 文章
  8. 屠俊 63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