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亲密恋人变暴力男!
失业大马男不堪同居的华裔女友提分手,要求复合不果后涉嫌在两人合租的组屋单位里,无视前女友月经来潮,掐住她的脖子强暴她。
暴力男事后被控一项强奸罪,他否认指控,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开审。
广告《联合晚报》报导,案发2017年8月6日下午,地点是宏茂桥10道的一个组屋单位。为保护受害人的身份,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是一名42岁的马来西亚籍印度男子,受害人则是现年30岁的马来西亚籍华族女子,两人曾是相恋五六年的情侣,但在案发前已分手。
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两人从2012年开始相恋,2015年一起到租下案发单位同居,法庭文件并未揭露他们在新加坡从事什么工作。
2017年2月,被告遭裁退,两人的感情变质后协议分手。不过,被告回到新加坡找工时仍会住在案发单位里,但和受害人不同房。
2017年8月2日,案发4天前,被告又一次回到新加坡找工,受害人告知房子到那个月底就到期了,她不打算续租,被告听了很不高兴。
8月4日和5日,受害人为了避开被告和陪伴到新加坡游玩的父母,特地住在阿姨家。
8月6日案发当天,受害人送别父母后返回案发单位时撞见被告。
无视前女友月经来潮
被告要求受害人和他复合,但受害人未加理睬,被告一怒之下变得十分暴力。
在受害人的房里,他暴力撕开她的上衣和内衣、掌掴她、把她推倒在床上,在受害人一直嘶喊挣扎时,他掐住她的脖子威胁她。
受害人无法呼吸,感觉晕眩,她甚至告诉被告自己月经来潮,也移动身子避开被告,但被告最后还是强奸了她。
广告受害人是本案的第一个证人,法官下令清堂审理,她预计周三早完成供证。
控方将传召和呈堂共29个证人的证词,其中就包括帮受害人报警的诊所医生和护士等。
事发后3天伤痕仍明显
受害人身上的伤痕3天后还清晰可见,被告事后狂发短讯给受害人表示自己很慌张。
根据开庭陈词,受害人被强奸后感觉腹部疼痛,她说服被告带她到附近诊所求医。在诊所里,受害人趁机向医生和护士求救,护士当场报警,被告留下受害人的私人物件后逃离诊所。
受害人同一天拍下伤势照片存证,主控官说这些都会呈堂为证物。受害人3天后到竹脚妇幼医院接受检查时,身上的伤痕仍十分明显。
被告逃离诊所后,发了许多简讯给受害人,一直到他被捕时都没停止,主控官说短讯的大意是他很慌张。
此外,卫生科学局的鉴证人员也在受害人被撕裂的内衣上找到被告的DNA,床单和受害人的底裤上也都留下被告的精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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