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林山27日讯)短短两小时,9名马劳遭遇掠夺,蒙受数千令吉损失。
据了解,这9起马劳遭掠夺案,于前日清晨5时50分至早上7时15分之间在马新第二通道发生。
9名遇劫马劳年龄介于24岁至36岁,皆准备前往新加坡上班,以及从新加坡返回我国的摩哆骑士。
据柔州警察总站官方面子书贴文,遇劫马劳者遭掠夺的财物,包括大马卡、提款卡、信用卡、现金、工作证、住家钥匙、手机等等,损失大约1000令吉至2500令吉。
广告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主任祖凯里指出,掠夺匪的干案手法如出一撤,遇劫者在骑着摩哆时,遭到一名骑着马力超强的红色摩哆的掠夺匪强拉背包,或迅速抢走放在摩哆篮子内的包包,迅速逃走。
他说,据遇劫者描述,对方身体粗壮和戴眼镜,惟看不清掠夺匪的摩哆车牌号码。
他说,一些遇劫者被掠夺背包后受轻伤,一些遇劫者曾骑摩哆想要追上掠夺匪,但不成功。
他说,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92条文(抢劫)、刑事法典第395条文(结伙抢劫)、以及刑事法典第394条文(抢劫伤人)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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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27日讯)6名华裔男子被控非法贩卖4名外籍女子,案件订于3月20日、21日及22日审讯。
广告上述6人于2月13日,在怡保地庭被控,他们否认有罪,法庭允许他们保外,并于今日过堂。
6名被告完成过堂后,迅速离开地庭。
6人部分亲属也于今早陪同出席,6人过堂后也迅速离开地庭。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法兹,法官为诺拉茜玛。
6名被告为黄俊凯(36岁,电工)、陈力权(21岁,无业)、甘启文(21岁,德士司机)、王文豪(32岁,德士司机)、杨冠俊(19岁,杂货店业者)、杨冠祥(22岁,杂货店收银员),人名皆译音。
其中3项控状指被告陈力权、甘启文、王文豪、杨冠俊、杨冠祥,在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16日,在曼绒某商业中心贩卖2名越南籍女子及1名印尼女子,以进行性剥削(eksploitasi seks)交易,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另一项控状指被告黄俊凯、陈力权、甘启文、王文豪,在相同时间及地点,贩卖1名泰籍女子,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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