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提款机也敢动手脚,3名华裔骇客在提款机装置扫描器和摄录机,企图盗取提款者资料再盗款,当场人赃并获!
据了解,嫌犯趁四下无人,在提款机前装置扫描器和微型摄录机,再等待提款者提款时,遥控盗取他们的资料,最后再骇入提款机的系统盗提。
所幸一名公众在提款前发现提款机有异样,马上报警;警方赶到现场迅速拆除该装备后,在提款机附近逮捕3名正在“看热闹”的大胆嫌犯。
广告案发的提款机。
警方起获的扫描器和摄录机。
(取自网络)
此案于前天晚上9时30分,在吉隆坡樟卡武吉免登路一间便利店前的提款机被揭发。
金马警区主任沙哈鲁丁助理总监说,警方起获的装备,包括一个银行卡扫描器和一个摄录机;3名嫌犯年龄介于30岁至48岁,他们被扣查在金马警局。
调查是否有人中招
他说,扫描器和摄录机,分别被装在银行卡置入口和提款机按键上方。
警方将调阅现场闭路电视,以调查嫌犯是何时及如何装置这些装备,以及是否有人中招等等。
据了解,3名嫌犯都来自吉隆坡蕉赖,包括罗姓、叶姓和谢姓,其中一人之前曾因拥有爆炸物而被警方逮捕。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骗)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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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还钱还报警被勒索抢劫 母女被控报假案
广告(怡保19日讯)两名男子向借钱不还的一对母女亲友追债不成,反被对方报警指遭勒索抢劫;男子愤而再反报案,指这对母女报假案!
这对母女今日在怡保推事庭被控抵触刑事法典182条文(提供虚假情报),最高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两名被告皆不认罪,推事努鲁哈菲查批准被告各以3000令吉保外,此案定于3月8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玛哈拉沙米(41岁,餐馆助理)和巴维拉(18岁,学生)于1月19日到巴占警局报案指遭勒索抢劫,警方较后逮捕克尼申(52岁)和尼亚南(39岁)。
控状指被告向警方提控虚假口供,触犯刑事法典第182条文。
克尼申今日出现法庭,向媒体指他其实是向这对母女讨债,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而不便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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