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不想我公开性爱视频,就跟我上床!”
不堪小三移情别恋,已婚男恫言公开时长9分钟的性爱视频,逼小三跟自己来个最后的温存,结果落得入狱8周的下场。
《联合晚报》报导,已婚男是36岁的新加坡籍男子,他面对3项控状,包括一项刑事恐吓罪以及两项触犯影片法令罪。控方以其中两项罪名加以提控,另一项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昨天认罪,被判坐牢8周。
为了保护受害女生,法官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广告案情显示,被告与今年24岁的新加坡籍小三在一起五年,去年6月尾分手。
已婚男恫言公开时长9分钟的性爱视频。
两人分手不到一个月,在同年7月17日晚上,小三与一名男同事在乌节路吃饭后,发现有一通来自被告的未接电话。小三回电后,被告表示心情不好,要小三陪他喝酒。小三答应,两人于是相约到乌节路酒廊喝酒。
两人喝到醉醺醺,被告诉苦说非常嫉妒小三与其他男人走得近,并说自己拍了两人之间的性爱视频。
小三当时已经醉得合上双眼,根本就没有理睬他。被告见状后掏出手机,打开其中一段性爱视频,同时逼她撑开眼睛看。
小三见被告真的拿出了视频,吓得惊慌失措,被告后来送她回家,要和她一起上楼行房,小三不肯,却又担心视频曝光,于是敷衍他要隔天再说,希望他放下。
隔天下午5时左右,被告拨电要约小三吃饭,过后找个地方上床。小三拒绝,引来被告极度不满,扬言要把“事情闹大”。
小三担心被告会真的散播视频,立刻到警局报案。
广告翻云覆雨时一度发现被告偷拍视频,曾叫被告停拍,可是被告置之不理。
主控官指出,被告的所作所为对受害者的心灵造成严重伤害,让受害者非常难堪。
他指出,在视频中,受害者发现自己被偷拍后立刻要被告停止这么做,但他充耳不闻,视频因此算是在没有征求受害者的同意之下拍摄的,应该作为加重刑罚的考量。
代表律师反驳,指女生虽然口头上拒绝,但是仍然继续性行为,因此是在知情的情况下被拍,请求法官不要加重刑罚。
法官不认同律师的说法,并严厉指责律师不该揣测受害者的行为,指受害者既然已经拒绝,被告就应该停止拍摄。
法官认为,被告分明就在利用两人的关系满足自己,行为令人发指。
包养小女友5年,被告指与小三关系一向“有起有落”,只想挽回感情。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庭上求情时称,被告真心悔改,犯案时并非真的想要散播视频,指被告与小三之间的感情一向“有起有落”,他只是想要挽回恋情,请求法官轻判。
主控官则说,虽然视频没被传开,但长达9分钟的视频内容“非常丰富”,从前戏到完事都能清楚看到两人的裸体,受害女生看到视频后心灵严重受创,终日提心吊胆,担心被告随时犯案,希望法官判他坐牢至少8周。
广告法官最终同意控方的立场,判被告坐牢8周。
Post in: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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