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处中吵架拌嘴是家常便饭
没有什么是“哄”字解决不了的
但也难免有一些严重的到不得不走上离婚这条路的
然鹅,你以为离婚就跟结婚一样
两个人情投意合拿着户口本往民政局一坐
签个字盖个章就完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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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想要一言不合就离婚
可没那么容易!
新加坡《妇女宪章》第95条规定,“婚姻破裂到不能挽回”是离婚的唯一标准。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叫“不能挽回呢?”
别急,跟着小编一起来长长见识吧!
对方有通奸行为,不能容忍!
如果你想就此条向法院提出离婚,对不起!你必须拿出你对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证据!只看到他们牵手或接吻,都无法成立!
因此,必须有录像或照片,又或是聊天记录等,才可以成立。
对方行为不能容忍!
这里我们要着重理解一下,“行为”的内容,举一个通俗易懂的例子:家暴!
广告最近两年,“家暴”已然成为高频词。现在去度娘搜索这个词。家暴新闻以小时为单位更新,当初中国轰动一时的李阳家暴新闻更是让此话题成为社会热题!
或是赌博等较为严重的,此类行为是可以离婚的。然鹅,像一些不合理的生活习惯,比如打呼噜、不洗手等等你不喜欢的“行为”,都属于不合理的行为。
一方弃偶两年以上
对比中国的规定,婚姻法没有两年的时间约束。“弃偶”就是指一方选择分手并且失联。
注意哦!在新加坡这个国土面积较小的国度,找一个人可不是那么困难的事!
所以,此类情况,是可以离婚的!
夫妻双方协议分居三年以上
前提是结婚三年以后!而且必须是彻底的分居,不能发生性关系,也不能有显示双方尚有感情的行为。
广告例如:双方以夫妻名义出席活动,共同讨论决定有关家庭和孩子的事务。这样看来简直无法避免,特别是育儿的双方,难免要就孩子的问题讨论决定。
一方单方面分居四年以上
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分居,时间就延至四年!其中的限制都和第四条一致。
说到这里,小编不禁掰掰手指头算算,结婚三年后,分居四年,再打打官司,离婚估计也要耗个十年八年的,不值得!
最后,在新加坡,每一个离婚案都是诉讼案,即使双方是合意离婚,也必须经过诉讼程序。
而且,诉讼的当事人一般都请代理律师。从时间上看不仅历时较长,而且也是填不完的金钱坑~
广告说到这里,离个婚也是心累呀!在新加坡要问什么最难,估计就是离婚了!
不仅行为难以界定,就程序来看也得耗不短的时间。
所以
与其消耗青春打官司,不如好好的择偶经营婚姻,这才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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