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虚报李光耀家有炸弹 男子14年后自首判监4月

(新加坡21日讯)男子三度报警称李光耀的家有炸弹,被控后潜逃14年,去年回国自首,今早被判坐牢4月。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4年11月13日凌晨4时44分至4时58分,地点是豪杰大厦的一家便利店。

被告葛尼申(61岁)共面对三项控状,指他当年在这家便利店,两度致电警方,先称“欧思礼路有炸弹”、第二通电话中说:“你叫什么名字?部长家有炸弹”,并对警方爆粗。

接着,被告来到泰国大使馆附近的一个公共电话亭,再次拨电报案,这回他再度爆粗,并说道:“李光耀家里放炸弹,你们才会跑去他家啦!不然你们不会管的对吗?好,今晚在他家放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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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2004年被控上庭后,弃保潜逃14年,去年才回返新加坡,并自愿向警方自首。

他求情事称,当年被裁退,喝醉酒才会做出傻事,14年来自己一个人住,与老婆孩子失去联络,所以最终自愿回来投案。

他目前日子过得不好,身体也不健康。他今早被判坐牢4个月。

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潜逃14年,导致妻子跟他离婚,孩子都遗弃他。

律师说,被告在案发时喝醉酒,做了愚蠢的事,他现在知道酒精破坏了他的人生与家庭。被告这次回国自首,是希望能与家人和好团聚。

律师也说,被告糖尿病,脚趾头生疮,需要治疗,避免病情变严重,他的身体也有多处骨折,希望法官能轻判。

欧思礼路。(档案照)

Post in: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 发表于 2019-08-06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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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社会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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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泰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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