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马来西亚将在本周四,见证独立逾61年后通过选举推选出的第16任国家元首。
根据我国宪法,国家元首是由马来统治者理事会选出,每人任期5年。
随着第15任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陛下在本月6日逊位,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将在联邦宪法第38(6)(a)条款下,在本月24日召开统治者理事会会议,推选出新任国家元首及副元首。
广告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档案照/马新社)
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成员中,只有9名统治者有权参选和选举国家元首。
其中,若各州统治者遇到这3种情况,即统治者未成年、不欲参选或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经秘密投票裁定某州统治者无力履行国家元首职务即不得参选。
此外,选举同时也依据“论资排辈”的候选统治者名单,依序为森美兰、雪兰莪、玻璃市、登嘉楼、吉打、吉兰丹、彭亨、柔佛及霹雳,而就任过国家元首的统治者排序则在名单尾端。
据“马新社”引述宪法专家沙拉哈育博士指出,期间,若有的州属出现统治者易人的情况,则该州属也须被排至尾端。
“随着彭亨苏丹换人,很有可能本应在名单最前端的彭亨将被移至尾端。但这还有赖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决定。”
在即将召开的选举会议中,仅马来统治者、掌玺大臣及马来统治者秘书助理参与其中。
在这秘密选举期间,掌玺大臣会为各统治者提供1张选票,而新任国家元首须获5票方能中选,否则须进行重选,即除了列出资历中最合适人选外,还需列出第2人选及投票。
最后,唯有在有关人选接受获委为国家元首后,仪式才告一段落。
之后,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即会宣布新任国家元首诞生,任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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