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男子有恋脚癖,谎称为了做学业,搭讪女郎,要求女郎脱鞋让他拍照和录像,但过程中却抚摸以及搔痒,犯下非礼等罪,被判罚款8000元(约2万5000令吉)。
警方调查时,发现被告手机里有139个女郎赤脚的照片,以及117个被告抚摸不同女郎双脚的录像。
被告陈文辉(30岁,译音)面对5项控状,指他在2016年至2017年之间非礼至少4名女郎的脚,并对其中一人动粗。
广告患有恋脚癖的被告以做作业为由,到处要求拍摄女性的脚,趁机非礼。(示意图)
被告陈文辉因恋脚癖而犯罪。(档案照)
案情显示,一名24岁女郎在2017年1月30日傍晚6点20分,在大巴窑8巷住家楼下等电梯,被告上前搭讪。
被告自称学校有个需要拍双脚照片的学习专案项目(School Project),希望女郎可以参与。女郎以为举手之劳,便答应被告拍照。
不过,被告拍照时,抚摸又搔痒女郎的脚。被告甚至拍录像,称赞女郎的脚看起来很健康。女郎感觉不自在,给了被告她的手机号码后便离开。
被告事后传简讯给女郎,约她出来喝咖啡,甚至到公园享受赤脚走路的乐趣。女郎不堪被骚扰,拨电报警。
警方调查时,发现被告手机里有139个女郎赤脚的照片,以及117个被告抚摸不同女郎双脚的录像。
事后,被告承认有恋脚癖。他今早认罪后被判罚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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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非礼一名19岁少女的脚后,不满遭对方拍照存档,他还动粗拉她的头发。
广告前年3月11日下午2时半发生在植物园的这起冲突,同样是因被告搭讪少女而起,他称要进行健康研究报告,游说她脱下拖鞋让他拍摄她赤脚的照片。
但少女遭被告抚摸双脚后感到不自在,要求查看照片,发现照片还拍到她的脸及胸部,便要求他删除。
被告虽然同意,但却发火,问少女是否不信任他,还说:“你们女生都是这样,只会说大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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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月30日,被告也如法炮制,在大巴窑组屋楼下欺骗24岁女郎,他也用手机拍摄对方多张照片,搓摸她的脚,还多次替她瘙痒。被告在女生不同意情况下,把自己的举动拍下,令女郎非常不自在。
事后,被告向女郎要照片,也发简讯邀请她参加“公园赤脚逍遥步行”活动,另发简讯邀她去喝咖啡和吃甜品。
被告也在2016年到2017年间,在义顺的美容院,以同样伎俩摸一名女郎的脚,以及在宏茂桥一家教育中心摸另一名女郎脚部。两名女子年龄23岁。
据案情,被告承认对女性脚部有癖好,拍摄照片和视频供自己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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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拥有商业管理学位,父母是退休教师,他对自己利用这种“异类”手法接识女性感到后悔。
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缺乏社交技巧,他知道以这样的手法接识她们是错误的,感到后悔。他也对自己造成她们恐慌感到抱歉。
广告律师说,被告对女性的脚感到兴趣,案发后精神抑郁。被告知道自己的问题所在,目前正在接受治疗。
律师说,被告拥有商业管理学位,父母都是退休教师,两个姐姐已出嫁。被告后悔自己的所为,他是初犯,希望法官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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