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讯)新加坡警方针对本月26日,发生在淡滨尼5道办公楼厕所偷拍事件受害女子的说法作出澄清。
警方指出,受害女子在事发后在面子书贴文说,负责此案的警员当时没有立即逮捕偷拍的男嫌犯,而是先查看了闭路电视画面。但事实上,警员之前已经扣留了该男子,防止他逃跑。
广告淡滨尼办公楼厕所发生偷拍事件,男子(灰衣者)被指趁女郎如厕时用手机偷拍,被逮个正著。(档案照)
警方随后对事件展开调查,包括查看闭路电视画面,以确定是否有指控嫌犯罪行的初步证据。
警方之后逮捕该男嫌犯。
这些既定程序,是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地对待包括嫌犯在内的所有涉事人员。
警方的面子书贴文。(取自新加坡警察部队面子书)
受害女子还在贴文中提到,她被告知该名嫌犯可能只被给予警告并释放。
警方对此也作出澄清,当时警员是告诉她,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惩罚,是从严厉警告到上庭被控不等。所建议的惩罚必须咨询总检察署,并且只有在调查后才能确定。因此,在逮捕时,警员无法确定对犯罪者采取的最终惩罚。
警方强调,针对上述两点,已经与受害女子作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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