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国"男同志"争取美国亲儿子“领养权”,海外代孕生子到底合法吗

本周一,新加坡最高法庭发表裁决,最终准许一名本地男同志医生与他的伴侣,领养在美国通过代孕生育的5岁儿子。

这位现年46岁的男医生詹姆斯(化名),他与同性伴侣交往长达13年。之后,想要有孩子的两人最终决定千里迢迢跑到美国,付了20万美金(合26.5万新元),找了一个代孕母,用自己的精子结合这个陌生女子的卵子,由对方代孕,生了一个儿子诺埃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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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孩子在美国长到了4岁,做医生的亲生父亲,决定带这个美国籍的儿子“认祖归宗”,希望他的孩子成为新加坡公民,并跟自己交往多年的同性伴侣一起生活。于是去年便向本地法院申请,以“领养"方式让其成为新加坡公民,想让父子关系在新加坡合法化。

但是去年,法官以本地法律不允许代孕,人工受孕也只限合法夫妻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请。

男医生不服裁决,上诉至高庭,经过一年的奋力争取最终成功获得领养权。

一家人终于可以“合法"团圆,皆大欢喜。

三位律师参与了这次审判,并认为这是他们第一次在法庭上审判代孕和同性恋领养的诉讼案。

网友们都认为,这是新加坡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以“生父”之实,博“养父”之名

同志父亲詹姆斯去年想要带儿子回到新加坡,却被拒绝获得新加坡公民身份,只能拿到一张有效期六个月的长期旅游准证(Long Term Visit Pass)。很明显,政府一开始并没有把诺埃尔当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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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法律规定:在国外出生的孩子,父母亲至少有一方必须为新加坡人,且具有合法婚姻关系,才能替小孩申请公民权。然而孩子的母亲是一个外国人(代孕母),孩子父亲虽为新加坡人,但与孩子母亲并非合法配偶,所以没办法为孩子申请公民权。

然而在这个案件中,诺埃尔生理父母没有任何婚姻关系,而事实上的两位父亲,在新加坡法律中不能结为合法配偶,所以孩子非婚生子女地位也因此暂时无从改变。

换句话说,去年诺埃尔在新加坡是无(养)父也无(养)母的外国籍非婚生小孩。

如何扭转这个状况?按照新加坡法律,詹姆斯必须让自己从单纯生物学上的生父,变成拥有监护权的“抚养者”,才能让自己与孩子的关系能得到法律上的保障。从“生父”变成“养父”,或许有机会解决诺埃尔在法律层面上,在本地“举目无亲”的问题。

于是,詹姆斯提出了“收养请求",可惜在去年被地方法院拒了。

星国法律严防“代理孕母”

在新加坡政府,不允许卫生医疗机构提供代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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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具体法律禁止代孕的,但在当地情况下被认为是非法的。卫生部的指导方针提出了生育诊所的规定,但同时也阻止代孕。

医生建议在特定情况下允许代孕和合法化。在考虑医疗并发症和单独评估病例后,夫妇应得到地方当局的批准,并因此得到代孕服务资格。同时,社会其他部门也有道德问题,不支持新加坡代孕合法化。

新加坡的捐卵者只能是公益的,不能支付其费用。但是,父母需支付手续的医疗费用。捐卵者没有成为父母的权利。

除非女性必须通过影响她怀孕能力(例如化疗)的医疗手术,否则不允许冷冻卵子。

去年,负责审理该案件的法官解释说:“詹姆斯身为一名医生,应该要知道新加坡没有所谓的代理孕母制度,体外受孕的技术也只限于已婚夫妇。詹姆斯绕过体制、远赴美国寻求代理孕母,回头来希望新加坡法庭基于“孩子的最高福祉”原则、核准收养诺埃尔的申请,等于在走新加坡的法律后门,法院不可能首开先例。"

判决发出后,舆论一篇哗然,认为这样的判决既无助于家庭价值的维护,更背离新加坡希望提升低迷生育率的务实需求。

“粉红点”也表示,这样的裁决是根基于对家庭组成的迂腐想像,并斥责法院否认詹姆斯的父亲地位,是一件“残酷的事”。

“粉红点”是新加坡的一个年度运动及户外活动,从2009年至今,每年都会在芳林公园举行,旨在声援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LGBT)人士,倡导“有爱无类”(freedom to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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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依据新加坡《孩童地位法(科技辅助生育)》, 法律上认定的生母仅指分娩孩子的女性,而生母的实质伴侣或丈夫则是生父。法院甚至可以指定生母的实质伴侣为生父。

在这一定义下,新加坡政府非常明确地没有给“代理孕母”任何一点可操作空间。如果借腹生子,那么对不起,委托人无论男女绝不可能成为孩子在法律上的父母。

面对严防代孕母的铜墙铁壁,詹姆斯的委托律师也表示,此案结果与他的委托人是否为同志无关,而是涉及本地对代理孕母的严防死守的法律。

新加坡不鼓励单亲/未婚生子,也当然从未鼓励过“同性婚姻”。

但是,经过一年,高庭突然让案件有了180度大逆转,最终还是打了”家庭伦理牌“。

新加坡代孕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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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相对复杂的宗教形势也拒代孕于门外

据2010的人口统计,本地无宗教信仰者约占人口的17%,而对于代孕议题持反对态度的基督宗教与伊斯兰教人口,占了33%。

这让本就不喜冒险冒犯宗教主张的新加坡政府,更没法加快代孕相关议程的推动。

但是在民间,关于代孕的讨论一直不绝于耳。许文远还在担任卫生部长时,曾回答过:“新加坡应该允许代孕吗?”这样的问题。

当时,许部长认为代孕可以为当地夫妇提供巨大的帮助,但这种做法依然受到政府的管制,不受社会各界的欢迎。新加坡社会对代孕也一直只停留在和平的讨论和“向往”之中。

根据《海峡时报》的报道,近几年向美国询问人工代孕的新加坡人越来越多,其中大多是不孕的异性夫妻,约三成是同性恋伴侣。

加利福尼亚州一代孕中心的负责人说,他们可以为不孕夫妇在加州法院办理手续,孩子生下来之后,夫妇就直接注册为法定家长,不必经过领养过程。单是2017年,就至少有15个孩子这样生下来,然后被当成夫妇在海外出生的亲生孩子,成为新加坡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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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程序大概要13万到15万美元,代孕母亲主要是美国妇女,客户可以经过一连串挑选程序决定代孕者。

新加坡和很多国家一样禁止代孕行为其中考量应该很多,包括金钱交易、伦理道德,或许可能还有“产品的质量"等等。

对于代孕,目前支持合法的国家其实并不多。在代孕合法的国家,法律通常规定:代孕母亲为试管婴儿的亲生母亲,而提供精子、卵子的为其养父母,在签署代孕协议的同时签署领养协议。

不孕现象和不婚的情况越来越多,你认为代理孕母是不是应该在新加坡合法化?欢迎留言讨论哦。

  • 发表于 2019-08-06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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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社会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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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彩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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