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情侣分手,索要分手费的,但是你听说过讨回给出去的“包养费”吗?
本地一名58岁的男子,在与妻子感情不和的期间,包养了一名按摩女。在分手的时候,他便想要拿回自己曾经付给对方的“包养费”,不仅遭到拒绝,还被对方回呛!
该名男子是一名行销经理。根据他自己的描述,4年前,自己跟妻子吵架闹不和,于是前往沈氏道的一家按摩院想要解解压,便在那里结识了44岁的按摩女。相识半年以后,两人开始了“包养”生活。
广告据了解,这名按摩师实际上也是一名陪读妈妈,女儿正在新加坡读书。两人秘密交往期间,女子提出想要换份正经工作,到幼教中心教书。
男子表示很支持,并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了她的培训课程费用(约$19,000新币)。除此以外,他每月会给她一笔钱,在节日的时候,还会为她买各种各样的礼物。
然而,在交往1年半以后,女子的态度变得有些疏远,并提出了分手。但到这个阶段,男子表示自己已经在女子的身上花了近$30,000新币。
男子要求对方把这笔钱还回来,但女子不仅拒绝了他的要求,还回呛了一句“陪睡一次都得要300块,自己不如算算该付多少钱”!男子坦诚,两人在交往期间的确发生过十多次关系,只是没曾料到对方会这么说。
男子表示,自己虽然与妻子的关系不好,但为了还在上大学的孩子着想,暂时不会离婚。而他也透露,这名陪读妈妈的女儿如今已经16岁,两人住在碧山的一处公寓里面。
广告目前,男子表示已经向有关当局举报了这名陪读妈妈。
那么,你对这样的荒唐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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