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院(资料照片:Today)
(新加坡6日讯)37岁公寓经理顾著看手机差点错过巴士,追上车后飚骂脏话,并朝车长的脸一拳揍去。他认罪后被法庭判坐牢四星期和罚款。
《今日报》报道,被告Chan Yong Hui就两项罪行认罪,分别是蓄意伤人罪及用具侮辱性言语辱骂公共服务人员,前天(4日)被法庭判处坐牢四个星期和罚款2000新元。
广告案情显示,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21日,当时被告正在联邦道(Commonwealth Avenue)的巴士站,等待新捷运的111号巴士。
被告当时顾著看手机,没有发现巴士已经靠站停下,直到巴士即将开走,他才抬头发现,并举起手示意车长停下。
他追车跑了约13秒后,车长才从后照镜看见他并慢下,把巴士停下,开门让被告上车。
当门一打开,被告立刻对巴士车长飚骂福建脏话,车长不甘受辱,也用粗口回应。此后被告向车长的脸挥拳,导致对方的眼镜被打飞。
副检察官Tang Shangjun在庭上表示:“被告此时离开巴士,并继续对受害者表现咄咄逼人的态度,挑衅对方,要他下巴士‘把事弄清楚’,意味着被告已做好准备做出更多暴力行为。”
巴士车长没有做进一步的反击,停下巴士后叫其他乘客下车。新捷运指挥中心报警,警方迅速抵达现场。
在庭上播放的巴士闭路电视画面显示,被告殴打了巴士司机,并用言语侮辱他。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向法官要求减罪时表示,自己事发时正经历婚姻中的“困难时期”,称自己处于紧张和压力下,不平时他是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他也声称,这已经是第三次该名车长在巴士站看见他后,把车开走。
被告说:“不是我想耍流氓或是欺负车长,事发时是早上,正常人没有人会大清早就去惹事。”
广告副检察官则说:“这不是车长的错。他停下车让(被告)上车,却被人以暴力和粗口来回敬他。”
地方法官Mathew Joseph认为,公共运输人员理应受到保护,而被告的行为“没有任何可辩解的理由”。
犯下蓄意伤人罪,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长两年及罚款最多5000新元,或两者兼施。而在公共服务人员值班期间,用具侮辱性言语对他辱骂,最高可被罚500新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Postin: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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