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法修正案与你我切身相关 众议员为雇员发声

新加坡的劳动法则《雇佣法令》一向被视为对雇主最友善,许多工作阶层并不适用。但2018年10月2日新加坡公布"The Employment Act"(就业法)修法草案,已扩大适用至大多受雇者,仅排除海员和家务工作者。

其重要改变整理如下:

1.国定假日加班费扩大适用到所有受雇者,但平日加班费只适用于基本月薪一定金额以下之受雇者。

2.就受理不当解雇之对象,扩大到所有受雇者,不当解雇诉讼得请求复职或金钱给付,并得基于"constructive dismissal"(推定解雇,因雇主违反劳动契约致劳工不得不辞职之情形),提出不当解雇诉讼。

广告

3.管理职或行政职受雇者须服务至少6个月(包含未担任该等职位之受雇期间),始得主张终止契约应经预告或支付预告工资。

4.就终止或纪律处分须经“正当调查”(Due Inquiry)程序之规定,扩大及于所有受雇者。纪律调查期间得停职,其期间及薪资给付均有限制。

5.营业让与时,转让人之受雇人自动移转予业务之受让人。但雇主于移转前应征询受让劳工之意见,或依规定取得工会之承认。

国会昨天辩论修正案

国会昨天(11月20日)就雇佣法修正案展开辩论,重点是扩大雇佣法令涵盖范围,月入超过4500元的经理和执行人员,今后也将享有基本法律保障,这意味所有雇员都将受到雇佣法的保护。

法案修正内容还包括:简化解决雇佣纠纷程序、上调加班费的薪金顶限等。

加强现有雇佣纠纷调解框架是修正案的另一个重点。法令修订后,除了工资相关纠纷,目前由人力部处理的遭不公平解雇个案,也将转由雇佣纠纷索偿庭处理,形成一站式服务。修订案预计明年4月1日生效。

广告

众议员言论接地气

雇佣法修正案在国会引起热烈讨论。总共17名议员发表看法和提出意见,包括多名工运领袖。

01

支持扩大法案保障范围

发言的议员都支持扩大法案保障范围,同时希望政府能采取更多步骤,帮助受薪阶层。

人力部长杨莉明说:“除了保护收入较高的经理和执行人员,还能为更多雇员带来额外的保障,总受惠人数超过50万人。与此同时,雇主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也能享受更多灵活度,有助于打造更开明的职场。”

人力部长杨莉明

02

强化雇主不能无故解雇员工

雇佣法修正案强化雇主不能无故解雇员工的条文。但是多位议员对法案没有说明什么是无故解雇提出疑问。

义顺集选区议员黄国光说:“法案没有精确的定义什么是构成没有正当原因或理由而解雇。没有明确定义就无法有效保障遭不公平解雇的员工,因为这类情况较复杂,实情也容易被掩盖。”

广告

右三为义顺集选区议员黄国光

对此,人力部长杨莉明回复:“人力部将发布无故解雇劳资政指导原则,让雇佣纠纷索偿庭做参考。要逐个列明什么是无故解雇是不可能的,较可行的做法是以个案说明和列出原则与范围,让雇佣纠纷索偿庭审理时有所依据。”

杨部长甚至还很接地气的说:“雇主可能处处刁难一名员工,使整体工作情况糟糕,逼迫他辞职。这样雇主便能省下原本应给予的员工福利,同时也掩盖自己的不当行为。”

就是说以后老板一怒之下让员工说走就走的事情不会再发生了。

03

零工经济劳工法律保护

随着本地的零工经济越来越蓬勃,有议员也对这批人数日益增加的劳动队伍能否受法律保护表示关注。

惹兰勿刹集选区议员潘莉萍说:“修正案就新法令如何确保这群拥有不同雇主的新兴员工和工种,能享有什么公平的雇佣配套只字不提。”

广告

左二为惹兰勿刹集选区议员潘莉萍医生

部长也指出,人力部今年初成立劳资政工作小组探讨零工经济的挑战并提出建议。政府已经接受并将逐步落实。

04

新法令下权益

另外,也有议员希望政府加大力度,让雇员和雇主都了解本身在新法令下的权益。

官委议员符标熊说:“我深信人力部连同相关部门,如能在修订实施的第一年,开始针对性的教育宣传运动,和清楚解释执法方式,这将对雇主们起到很大的帮助。”

官委议员符标熊

针对一些议员提出希望政府能为工友争取更大的权益,杨莉明说,劳资政伙伴意识到,调整不应该冲击员工的受雇能力。她也说目前的调整是适度的,当局未来将继续检讨如何修订法令的其他细节。

人力部将推出劳资政准则,阐明构成不正当解雇的做法,为本地员工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广告

05

解决自雇人士难题

有几名议员指出,这次修改雇佣法令没有考虑到自雇人士受服务合约条件约束的程度越来越大,几乎相当于雇员,却没有获得法律保障。

人力部长杨莉明昨日在雇佣(修正)法案二读辩论中回应议员时说:“自雇人士与服务购买者的关系和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不同。这是我们没有以雇佣法令管制自雇人士与服务购买者关系的主因。”

杨莉明说,人力部今年成立了劳资政工作组,就自雇人士面对的难题提出解决办法,当局日后会向议员汇报进度。

06

经理人士受雇六个月可投诉

另外,劳资政伙伴经磋商后也决定在此次修正法案中,让受雇至少六个月的经理和执行人员能向当局投诉自己遭到不当解雇。以往,这批员工必须受雇至少12个月才能作相关投诉。

杨莉明说:“六个月的时间足够让雇主评估员工是否适合一份工作……这是个双赢的局面,强迫雇主接受更短的合格期,将促使他们对于录取未必适合这份工作的求职者采取犹豫的态度。”

广告

议员参与法案辩论时普遍支持人力部给予遭不当解雇的员工更充分的保障,但也有人对其存有顾虑。

这包括官委议员符标熊,他担心有员工因心怀不满,谎报自己遭不当解雇,过程中浪费公司与当局的资源和时间,非选区议员陈立峰则质疑程序是否会被员工滥用。

对此,杨莉明总结辩论时说:“认为自己被不当解雇的员工可先向劳资政纠纷调解联盟寻求调解,联盟将尽所能分辨并避免毫无理据的投诉获得进一步处理。投诉人过程中也须举例,清楚说明为何认为自己遭不当解雇。”

  • 发表于 2019-08-06 05:25
  • 阅读 ( 270 )
  • 分类:社会百科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屠俊

63 篇文章

作家榜 »

  1. 不在不再 243 文章
  2. 政务服务 160 文章
  3. 段宗 141 文章
  4. 互联网+留学服务 100 文章
  5. 柳炎 66 文章
  6. 寇柔庆 64 文章
  7. 支洋 64 文章
  8. 屠俊 63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