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入禀法庭,要以分居为由休夫,不被法官批准。(档案示意图)
声称丈夫像“祖父”,形容与丈夫的关系犹如“奴隶”,没有性生活、没一起出门、没替他洗衣烫衣,妻子入禀法庭,要以分居为由休夫,不被法官批准。
广告根据判词,这对夫妻于1998年4月11日在越南结婚,育有一名16岁的女儿。妻子在2014年提出离婚,但在2015年撤回。
不过,妻子在2016年再次以两人已分居四年提出离婚申请,并指丈夫行为无理,导致夫妻关系无法挽回。 不过,离婚申请遭丈夫挑战。
妻子在庭上表示,她和丈夫的关系好比“奴隶”,指丈夫表现得像是自己的祖父,喜欢“惩罚”和“训练”她,并扬言报警抓她。
她也自称自2009年以来就对丈夫积累怨恨,同年曾离家出走到庇护所暂住一个月,接着在住家附近租房住了三个月后才搬回家。
另外,妻子声称,自2000年就不再替丈夫洗衣烫衣、自2008年就不再有性生活,并自2009年就不再为他煮饭、打包,或一起吃饭。两人也不再一起上教堂,或者一起外出和庆祝节日。
不过,丈夫则在庭上挑战这一说法,指两人虽多次吵架,但每次都会复合,他仍会帮妻子收信和弄热食物,并一起庆祝节日。
两人在2016年也曾多次一起用餐,妻子也会为丈夫下厨,两人也在同年2月7日有性生活。
法官在判决中指出,妻子以分居四年为由提出离婚申请,但种种证据证明两人在这四年间,多次复合和有正常夫妻关系。
法官强调,以配偶行为无理导致婚姻破裂,和以分居为由提出的离婚申请不能够混为一谈,因此不批准这项以分居为由的离婚申请。
广告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9月28日的《联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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