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桥市镇理事会前总经理贪污案】 案情显示承包商行贿被告

宏茂桥市镇理事会前总经理贪污案续审。案情显示,承包商谢信南原本否认贿赂被告黄志明,但在隔天改口承认行贿。

58岁的黄志明被指在2014到2016年的近两年内,接受63岁承包商谢信南总值10万7000元的贿赂。其中超过半数是两人光顾卡拉OK酒廊和按摩院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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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调查局一名调查人员出庭供证时说:谢信南录口供时表示,他和黄志明曾一起到中国两次,同当地的冥纸焚烧炉供应商见面。谢信南原本说,机票和住宿费两人各付各的,餐饮费用则轮流支付。

不过,谢信南隔天向调查人员坦承口供不实。他更正说,两人在中国的餐饮和娱乐费用,其实都是自己支付的。

他也曾在2015年给黄志明2万元,作为黄志明中国籍女友的房屋装修费。

谢信南也承认,曾经帮助黄志明的媳妇找到别的工作后,仍支付她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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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19-08-02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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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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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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